用户依法死磕的头像

依法死磕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依法死磕

    👉🔗 网页链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办案法官楞敢逆法治而行,枉法裁判无行政强拆权限,又不履行法定程序的违法者胜诉。可见这伙僭吏视国家规定为废纸,完全成了"仇和"横行霸道的"帮凶"。这是"人民法院"的耻辱,江苏百姓的灾难。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 依法履行职责。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依法死磕

    👉🔗 网页链接 国务院第305号令规定:区政府无权强拆。媒体大版面援引出该国条的释义,直言法规禁止区政府强拆。可衙门法院僭吏楞敢逆法治而行,枉法裁判没有行政强拆资格,又不履行法定程序的违法者胜诉,可见国家规定在这伙人眼里如同废纸。@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许前飞院长也难辞其咎!
    【如此疑案,律师能不死磕吗?】2002年至今,代理过此案的律师近50位。本案“八无”:无作案时间;无指纹鉴定;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无分尸现场及痕迹;四人无身溅血迹之陈述;无赃物去向;无共同故意,有的被告人间毫无交往。且“真凶”已坦白,出现了“一案两凶”。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依法死磕

    [推荐] 🔗 网页链接 党纪国法不是摆设,不是橡皮泥,也不是稻草人,更不是任何权力就可以任意践踏!同时,江苏也不是法外之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僭吏的枉法裁决,是逆法治而行,必将受到追究。(本人转发自己的微博受到限制,现只能在转发他人的微博上予以链接自己的文章,[作揖])
    依法治国的真正障碍是执法者枉法、法院不依法判案,制造冤、假、错案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升官发财,上面说的和下面做的不是一回事,大家都不瞎,看得清清楚楚,还不立即严惩一大批枉法者,还捂着旧冤案制造新冤案,危矣!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依法死磕

    司法灯下黑,典型蔑视法律.判非所诉.故意迴避.且强词夺理的裁决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现,可见证:人正法正.人歪法邪.人恶法黑。难怪大律师对其评价://@王才亮律师: 江苏高院退步很大。拜托大家转发[作揖]。让全国百姓👀他们的"德行"👉👉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依法死磕

    法院不法,@南京V法院 一审不依法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仍枉法判。无视公序良俗.毫无敬畏法律之心,全无执法办案职责所担当。这些衙门僭吏:你们是文盲?是法盲?还是流氓?敬请网友关注转发[作揖]👉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依法死磕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