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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年华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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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诒和: //@土家野夫: 那些御笔呢? //@任志强: 宪政无主义之分。 //@王维嘉: //@共识网: 今天再来反宪政,为时已晚,因为宪政理念早已深入人心;现在再挑起反宪战争,肯定要打败仗。不论政府控制舆论的能力如何强大,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哪次运动,可以违背民意、同时得罪精英和大众而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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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千帆:宪政就是宪政,如果有姓有名的话,也是姓宪名政,既不姓社也不姓资,既不姓中也不姓西。究竟什么是“中国特色”的宪政呢?这是一个无需过度纠结的假问题。实施中国人自己制定的宪法,就是中国宪政,而不可能是美国宪政。因此,今天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谈宪政。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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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人在背后操纵这一切? //@章诒和: 转 //@何兵: 以前游街,而今游电视。
    【央视你错了】从薛蛮子到董良杰再到陈永洲,你把一个个未经审判的嫌疑人拉到镜头前认罪忏悔。你错了!你错在违背了无罪推定和尊重人格的基本法治原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人的罪行和忏悔可能是真的真诚的,也可能是假的被迫的,审判前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无罪推定,所以疑罪从无,所以,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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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你错了】从薛蛮子到董良杰再到陈永洲,你把一个个未经审判的嫌疑人拉到镜头前认罪忏悔。你错了!你错在违背了无罪推定和尊重人格的基本法治原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人的罪行和忏悔可能是真的真诚的,也可能是假的被迫的,审判前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无罪推定,所以疑罪从无,所以,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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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此事,还可以看到两点:1、传统媒体的力量,没有随着新媒体的到来而变弱,关键是你要敢发声、发大声,而不是自我阉割,唯唯诺诺。2、新快报这张报纸的领导是值得尊重的,这事如果发生在其他报纸,我看未必能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记者,保护自己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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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振盛: 感谢为还原历史真相鼓与呼的@高会民 先生,将我拍摄的图片和撰写的文字编辑成长微博,让网友看图读文一目了然。附:我的新浪博客🔗 网页链接 【李振盛目击枪毙巫炳源王永增】有详尽文字及18幅图片,请点击阅读。
    血色文革:1968年清明节枪毙“反革命”全过程,死者叹“世道太黑暗”。那次行刑一共枪毙了8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是哈尔滨电表仪器厂的技术员,他们因为散发了一张油印的小报《向北方》,被打成“反革命集团主犯”,因为他们“一心向着北方的苏修”。时任黑龙江日报记者@李振盛 摄影。🔗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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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家的声音】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如果网络言论损害了谁的名誉,那么“冤有头、债有主”,谁受伤害谁出面。总之一句话,国家靠边站;一旦政府插手网络,那么我们很快会发现,政府才是最大的造谣者。@袁裕来律师 @章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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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远看经济: 这案子,一开始连判决书都不给,就很蹊跷。如果真的没问题,公开聂案的案卷怕什么?或者:组成专家团,查阅案卷,最后给大家一个结论,可以否?//@徐昕: //@宪政学人华炳啸: 人命关天,慎之又慎!//@何三畏: 以前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之尊,发表如此中肯的意见,愿他们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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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树斌案再审:龙宗智先生之建议】王书金被判死刑引发各界忧虑。受托发布其论文:现证据有矛盾,不能排除王作案的可能性①供、证有矛盾正常,甚至一定的矛盾是证据可靠性表征②王初供产生较自然,未发现外部影响③王供述某些重要情节与现场一致④王作案手法相似…🔗 网页链接 帮转给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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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新玲微信: 人为父母的都应提出抗议:这几天的新闻太脏!不管是李天一还是薛,不管真相背后多么复杂,都是肮脏和恶心的,媒体对于违背道德的行为都不应描述过于详细,污浊青少年听觉视觉,更会污浊内心。媒体当自省自律,为自己的孩子想一想!拜托各位朋友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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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远看经济: 这的确是最大的危险。 //@媒体人刘江: //@史璞: 公安部门是执法机构,不是立法机构,也不是释法机构。公安部门越位擅自扩展《刑法》条文的适用范围,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逆反法治,违反宪法,颠覆国体——让中国人民共和国成为“警察国家”。
    【张千帆:网络言论如何“寻衅滋事”?】今年5月27日,“两高”刚刚通过一个“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网络造谣。在没有司法解释授权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擅自扩展《刑法》条文的适用范围,对于公民权利和自由而言显然是十分危险的。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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