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朱cibame: 那个传说中有“背静”的舍友滚出来!//@俞敏洪: 2006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关于朱令事件的报道,转发一下,希望朱令案最后能够真相大白于天下。
有网友问央视 [东方时空]朱令的十二年的视频。优酷上不全,我上载到腾迅微博上了。上集: 🔗 网页链接 中下合集: 🔗 网页链接 ,这是央视朱宁和他的团队花了一年时间,经过将近25版修改之后推出的,当时删除了无数“敏感材料”。
- //@北京后海: 那么朱令疑案,捂着掖着,至今不给说法,高检怎么办?只有公平的法律才能使谣言绝迹,才能使凶犯伏法,才能给正义原有的涵义。
【最高检:“造谣传谣”将被严惩】最高检日前公布3个指导案例,明确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适应情况。据刑法,编造传播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戳视频,谨防“造谣传谣”。🔗 网页链接
- //@天涯八卦楼的硬盘: @平安北京 朱令被投毒案没有“直接证据”“摄像监控”破不了,盗窃案呢,伪证呢,包庇呢,盗窃呢,毁灭证物呢?铊老师童爱军,薛芳渝,铊辅导员祁金利,铊校长王大中,你们眼中,维稳永远第一,学生的命不就不是命?@清华大学 你也身中铊毒,口不能言么?
- //@天涯八卦楼的硬盘: 4月26日,武伯欣教授 回复 燕窝永远是梦想:时间越长,测试越容易,因为负罪感随着岁月是在增长的,尤其朱令还活着。你可以转告孙维,我可以给她提供“心理测试技术”鉴定。
发表了博文 《朱令中毒案:投毒者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举要》 - 朱令中毒案:投毒者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举要 迄今,我从事心理科学研究应用近40年,参与1500多起疑难大案的侦查与审理。可以说,犯罪 🔗 网页链接 有网友问央视 [东方时空]朱令的十二年的视频。优酷上不全,我上载到腾迅微博上了。上集: 🔗 网页链接 中下合集: 🔗 网页链接 ,这是央视朱宁和他的团队花了一年时间,经过将近25版修改之后推出的,当时删除了无数“敏感材料”。
- 不行 我还得写完最后条微博 神秘人短信 到底是谁发的呢 如果是@大汉漠北 的话 不是拿起石头搬自己的脚吗 是陷害吗 真相呢 啊 啊 啊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