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无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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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沈阳中院 :夏俊峰"犯罪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最高法:夏俊峰"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9月25日在辽宁省沈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夏俊峰提出上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人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持械致 转发 1142评论 1666 原微博 简直无语去
愿意。 原微博 二逼很盲
其实个人觉得也确实不是什么大事,又急又累,大家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罗刚同学还介绍了很多灾区情况,劝大家不要盲目去灾区,避免添乱,很耐心的回答了问题。真心是个好人。 原微博 二逼很盲
对@龙先生一窝疯 说:看到请私信一下我您的联系方式好吗,这边想采访一下你关于王家伦的事,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