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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律师: 我也不理解:一个公民说,看来必须要游行了,怎么就非法了?而且,还犯罪了?!//@袁裕来律师: //@何兵: 从法律上说,游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一个公民说,看来必须要游行了。怎么就非法了? 原微博 下一秒_冲动
//@何兵: 公函的抬头,可否文雅点?斯伟江先生,而不是斯伟江。你们给巿长写报告,直呼其名吗? //@何辉新: 回复@亦品仙: 那是你不了解陈律师。他爱才,惜才,胸襟广阔,宽容,善良,拉黑是心烦了,不想听你三年来絮叨同一句话。对你及拉黑者无恶意啊。 有西兄人品好,让见了王功权,但不让我见许志永,而且北京市公安还不受理行政复议,记得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的人说,你可以行政复议啊,言犹在耳,顷刻变身,有纠纷要找个老娘舅难,继续去法院吧! 转发 1128评论 37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