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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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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浦区在住房征收中无视民法典、违背590号法令,却引用业已失效的市房管局的(2014)243号文,侵吞百姓权益,引发大量的行政诉讼。三级法院违背法定程序,仅以签约率达到85%以上就认定安置补偿方案有效。裁判文书只字不提原告指出征收中的违背法律的事实与依据,仅罗列征收单位做过的程序性事例,避而不谈没做到位、依法应当做而没做的事项;完全不顾方案实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枉法裁判;所有判决不敢说明案件双方争议焦点是什么!更有甚者全然无视法定程序,与当事人连面都不见,(怎么知道申请执行单位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仅凭借征收单位的申请和证据直接裁定。有的当事人根本就没有收到补偿决定书,法院竟然也裁定支持强制执行该安置补偿决定!百姓要求依法治国,而面对的却是滥权、利用权力枉法裁判。司法连基本的法律(程序)公正都做不到,这样的司法环境是平民百姓能够生存的地方?这样的司法环境能长久维持下去?上海渉征收的行政案件公民败诉率100%,征收行政行为的准确率竟然比中国的航天试验还要高!这样的司法能取信与民?能让人们“要信法,不要信访”?上海的新冠疫情已经充分暴露出这里的官僚主义、利己主义的腐败已非常严重。封城要顾及百姓生存,保障生活难道他们不知道有此法律和常识要求?一次检测阳性就要送仓隔离,检测可能会出错难道他们不知道?检测出现错误,应当查明原因,应当有合法、合理的程序,至少不能有出错的营利性公司自己检查,难道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是文盲,不是弱智群体,却都装成不知、不懂。他们只愿享受皇冠的荣耀,却不愿承担皇冠之重罢了。如郑州那样利用红码乱作为,上海也比比皆是。如为不使公民上访,竟将妇女衣物扒光,关押在宾馆里。每个区都有为上访被“保安”搞骨折的,事后没有一起追究责任的。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授权作恶有多少?上海抗疫如此混乱,损失天文数字,百姓的怨气冲天,然而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竟然没有一个人为之承担责任。如今的官阶到一定级别就没有责任制?官僚主义、利己主义的腐败主要特征就是凡是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无论对错、也不论是否自己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概视而不见。所有行为以是否有利于自己,是否会得罪他人来决定。征收中对房屋面积的认定争议最大,国务院征收条例及民法典对房屋权利的认定有明确规定。然而杨浦区竟然依据已经失效的市房管部门的文件将厨房、浴室、走道、阳台一律不予认定,既不合法,也与市场常识相悖,市场出售的房屋不仅厨房、浴室等要和卧室一样的计价,另外还要承担看不见的公摊面积。这样连“不降低原有居住生活条件”基本征收原则都不顾了。上海的三级法院竟然无视当事人一再抗争,判决罗列征收中作为的合法行为,避而不审当事人一再指证的不合法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判决书中基本不敢指明案件争议焦点。他们私下也知道此类案件至少有50%以上,当事人有道理的,征收方应当败诉。但实际征收方的败诉率竟然是0!这能让人们信仰法律吗?征收中人们对评估价格感觉不可思议,国务院对房屋征收评估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住建部对市场价格的样板(标准)选择有明确规定,然而全上海没有一个地方评估是真正依据市场价格。却称“房屋老旧”完全偷换了征收实质是征收公民的永久居住权。为什么他们要违背规定?为小团体利益与民争利。市里、区里的头脑们真的不知道下面这些乱作为的事吗?这些事原本就是他们为了政绩授权基层作恶!杨浦区出现红楼那样恶性的黑社会事件,与平日里他们同黑社会分子勾结各取所需不无关系。利用红楼的黑社会打手参与房屋征收、截控访民,为达目的使用非法手段。所以红楼案的受害人在上海无法控告立案;逃到北京,北京来查案,政法委书记竟然通风报信让黑社会头目逃跑。这就是黑恶势力能够生存、发展壮大的基本条件。有源源不断的资金在滋养着黑恶势力,加上权力的庇护,他们互相利用,相互勾结。这是权力失去制约的必然结果,而这枚苦果眼下是百姓品尝,最终结果又会怎样?在黑白合力打压下,出现了社会碎片化,就会有“沉默的大多数”。社会失去正义才会有“老人倒地能不能扶”的问题。百姓没有话语权使得社会成为一盘散沙。八国联军进攻时“沉默的大多数”就为旁观者,转身为带路人。记者写通讯赞扬杨浦法院超常规的审查案件也许可以获得一些利益,但是会让百姓指着背脊骂!法律对法官来说是必须遵循的规矩,怎能用来超越?用来选择适合需要?当多数官员、公务人员、媒体人面对他人的不幸都报以冷漠,凡事只想自己的利益,这就离革命不远了。要想长治久安解决之道只能是依法治国,中国特色不是权力任性,不是腐败!现代法律的主要功能是将公权力关进笼子,而非镇压和强权为王、压榨百姓。不受约束的权力就会产生抄家县官,灭门的州令。依法治国的主题是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不依法治国是要付出代价的,压的越厉害越长久,代价会越大。失去民心再修复是非常困难,往往要用一大批官员的血才能挽回。历史已经给过我们无数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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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 我在此不是申请检察院法律监督,也不是申请再审,而是控告和投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李伟法官。请不要以不接受再审案件的申诉、再次申请抗诉为借口不受理!2020年7月28日收到南京检察院宁检民(行)检【2020】3201000xxxx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难以理解: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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