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述邹建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制度,不实实在在的落实也就罢了,还总在法律外搞花活。连法院也如此的时候,依法治国只能是空话。
我接受北京高级法院聘请成为特邀监督员。我承诺绝不因个人或公司的事,利用此身份去过问或麻烦法院。我愿为那些受到冤屈的人们去奔走。我愿为法制和社会进步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新快报记者被抓#【新快报就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的说明】关于本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社会各界高度关切,纷纷表示声援和支持,并热切关注事件进展。对此,新快报全体同仁衷心感谢。本着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和维护正当新闻采访权利的态度,新快报现就媒体同行关注的问题回应如下:
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窥天,皆无见识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曾国藩
- //@Moi-思索人生: [衰] ///@运床专家: 右侧说的是事实 //@清华秦鹏: 您太乐观了。王立军在锦州锦州市局建立了中国现场心理研究中心,在国内首次进行《注射药物后器官受体移植试验研究》,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授予其“光华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项目在重庆,则被移植到西南大学。[蜡烛][蜡烛][蜡烛]展开全文
【草民夏俊峰,享受“注射”死】长期以来中国器官移植都几乎完全依靠死囚,枪决被视为首选,注射多数情况下是权贵名人的专利。昨天,备受关注的小贩夏俊峰终于能够相对有的尊严离开,——没有剧痛、没有血腥、没有枪响、没有呻吟。 #南都快评•夏俊峰案#死刑复核历数年而现终局,司法对人命的罔断令人错愕。本案侦控审过程倾向性明显,辩方证人主动出庭却被拒绝,一系列程序违法众目睽睽,司法却能熟视无睹,悲夫!城管与小贩的战争,不可能也不应该以杀伐求解答,“可杀可不杀的不杀”,死刑政策就此悄然篡改?呜呼哀哉,伏帷尚飨!展开全文
#微评#【新京报:张家川公安局长行贿一事,要说清】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如果执法者本身违法,且长期未受到法律追究,那么司法公信将受到严重伤害。法院判决认定现任张家川县公安局长白勇强行贿上级、枉法撤案,甘肃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犯罪者,还要积极澄清,回应社会质疑,如此才能树立司法公信。
言论治罪,走火入魔。甘肃少年获释,功权尚在狱中。跟风滥权者戒,起意设计者止。重庆一陀屎事件不远,公权力资本是透支不起的。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规定,如消费者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经营者只用时应当经消费者同意等等,那么,如果我们再收到垃圾短信,当然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如何惩罚涅@万国民法段波 @法秀网翻译志愿者
- //@夏商: 提一下,每当五毛阴阳怪气在下面留言,我就很开心,每次都骂得很爽,他们以为匿名无头像被骂无所谓,其实骂的就是现实中的那个你,无论你是谁,是公还是母,其实就一个身份: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