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律师造谣传谣一肩挑】@王才亮律师 我不是什么吹鼓手,但是一定是你的谣言粉碎机!你传谣称张家川县刘书记的会议室比奥黑办还豪华,竟也不忘信口给我造个谣,真是太敬业了。看清楚、知假要删哦,那图片是回乡风情园会客厅!🔗 网页链接
-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
有人问,抓王功权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吗?我说,够呛。怕的,早就怕了;不怕的,更不怕了。只是,要走的,走得更快了。不要搞得只剩贪官和暴民,那样的中国梦就只剩下恶梦了。(被加密,再发!!!!) 【杀猴儆不了鸡】不要以为抓了@王功权 ,就能吓阻呼唤民主自由的大众;不要以为关了几个自称公民的人,就能阻挡时代的洪流;不要以为有了两高站台,就能让历史倒退。只为苍生说人话,不为君王唱赞歌,将是我这个小V不变的追求!为底层发声,捍卫民权,任何恐吓都无法阻止我这样做!支持的转起来!
- //@王甫律师: 衡阳那位兼任副市长的公安局长,和王立军一个路数,王兴要做好心理准备。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任何贪腐或侵民,不是作风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不同的是,作风由组织掌握,法律由法庭审判;作风是运动式的,法律是可持续的;作风是主观判断,法律是统一标准。把法律问题当作风问题处理,对工作组顺从和效忠,就可免于处罚,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而已。
- 司法解释就是立法缺陷的一种表现//@王兴律师v: 法律是清晰的,司法解释是没必要的,扩大解释是违法的。现在的问题就是公安滥权。 //@旅游新定义: 转发微博
【两高或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网络谣言构成犯罪情况】公安机关正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网上发帖是很多人都会做的事,到什么程度构成犯罪?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清晰。据悉,最高法和最高检将对此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网页链接
- //@王兴律师v: 法律是清晰的,司法解释是没必要的,扩大解释是违法的。现在的问题就是公安滥权。 //@旅游新定义: 转发微博
【两高或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网络谣言构成犯罪情况】公安机关正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网上发帖是很多人都会做的事,到什么程度构成犯罪?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清晰。据悉,最高法和最高检将对此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网页链接
【2013秦火火事件观察54】@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权利,在这个人口众多,日趋多元的社会里,无疑是一剂良药... ...或许会导致尘世喧嚣,杂音纷扰,各类不和谐之声不绝于耳,有时甚至会有一些冒犯性的言论。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展开全文
湖北黄梅县地震局长钱国良,据说生于1965年,跟我年龄相仿,也上有老下有小。被县纪委双规后,成了植物人,6月19日不治身亡。这也是自4月9日於其一、23日贾九翔身后,我和斯伟江、吴鹏彬承办的第三起双规致死人命事。很抱歉发出如此血腥的照片,但请领导想想看:双规不废法治不昌,谁敢说自己安全的?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