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的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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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韬闻

    【请代表人民,而不是代表犯罪】#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 #醉驾入刑十周年# #建议适度提高醉驾入刑标准# #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委员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 这几天上了网络热搜的几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真是够光怪陆离的,让人有点儿瞠目结舌。第一个:政协委员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最先冲上热搜的,是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周世虹的理由看上去是相当的高大上:罪刑法定、罪责自负的刑法基本原则,所以一人犯罪而影响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是“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中国新闻周刊设置的话题,还立即冲上热搜。不过在周委员说“一人犯罪一人当”的时候,显然是在偷换概念,把参军、考公更高的职业要求偷偷地换成了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在事实上,除了参军、考公之外,罪犯子女其它并没有受任何的限制。而参军、考公这些职业或者说岗位之所以要有更高的要求,那是因为都关系到未来由谁来执掌国家公器、执掌国家公权的根本性、基础性最重要的问题。而且,无论是普通的罪犯还是贪官的子女,一般而言都是犯罪获利的享受者,完全不能等同于普通人。而一个人的三观、道德素养这些决定一个人本质性的东西,其生活环境特别是成长环境、教育环境、家庭环境至关重要。否则,这些年来那些“坑爹”的事儿,是怎么来的?周委员的建议还得到了所谓“圣人”罗翔的力挺,罗圣声称“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罗圣还发出惊天之问:“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亲属考公,这公平合理吗?”韬哥首先想问罗圣一句:“罪犯子女能享受犯罪所得、享尽犯罪带来的红利,这合理吗?”当然,重点是,罗圣玩偷换概念玩儿的更是炉火纯青,简单几句话,就把参军、考公的特殊要求换成了罪犯子女被连带追究刑事责任。高,实在是高!就在昨天,贪污了600名下岗工人活命钱的大贪官张明杰的女儿曲婉婷,一边在加拿大享受其母的贪污巨款且拒不退赃,一边居然又在网上为其母喊冤叫曲了。就差说她妈是被“迫害”了。所以,如果让曲婉婷这种贪官的子女参军、考公然后又执掌大权,其危害后果敢以想象吗?对于贪官来说,他们所掌握的资源、人脉、关系网,远非普通人所能比拟,可以说是天差地别。所以如果消除了对罪犯子女参军、考公的限制,其带来的后果就一定会是贪腐官员子女的肆无忌惮,不仅仅能随意的参军、进入公务员系统,还会利用父辈的庞大的关系网、花不完的财力占据各个要职,变成担任重要岗位的官员。这时就不仅仅是普通人面对贪官子女彻底失去前途的事了,而是国家公器、国家权力被人“狸猫换太子”的根本性问题了。然后就会导致严重的阶级固化问题,社会矛盾加大就是必然,历史周期率恐怕就又会上演。如果消除了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那么将来重要岗位、要职特别是领导岗位,恐怕将会变成“特供”!而无论是一般的犯罪分子还是贪官污吏,他们都将再无任何后顾之忧。第二个:人大代表持续多年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立即冲上热搜第一。朱征夫声称“寻衅滋事罪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朱征夫自2008年担任人大代表,年年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可谓是持之以恒的杰出代表。其实废除寻衅滋事罪真正旗手,是罗圣。这些年来废除寻衅滋事的代表、专家、媒体、律师们,所引用的理论依据也多来自罗圣。可是自从唐山打人案发生之后,罗圣就选择“变节”了,改说“必须承认对于随意殴打型的犯罪,寻衅滋事有其存在合理性,可以弥补故意伤害罪的打击不足”了。罗圣这次说的是很对的,如果没有了寻衅滋事罪,那么面对唐山打人案,法律就会非常无力,甚至是沦为看客。因为随意打人将不是法律上的一个可以追究的依据,如果随意打人就是打不成轻伤以上,那么公安机关也只能拘留几天而已。这也就意味着黑恶势力将会一直逍遥法外,会一直为非作歹!到时全国范围内将会遍地陈继志、遍地高启强。到那个时候,正义从何而来呢?正义又会属于谁呢?肯定轮不到普通老百姓。第三个:政协委员建议提高醉驾入刑门槛有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将提交“关于修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适当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的建议。政协委员声称,他旨在释放部分处理此类案件的司法资源,降低犯罪发生率。而他之所以提交这个提案,有一个让人觉得荒诞不经的理由:醉驾刑案太多了!因为《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在2021年共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因“醉驾”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自2019年来,危险驾驶罪更是连续四年超过盗窃罪成为当今中国的“第一大罪”。所以,该委员就认为这么庞大的案件数量自然会占用司法人员大量的时间精力,所以就应该提高门槛,以减少醉驾刑案。嗯,消灭醉驾刑案不是通过严格执法以形成全社会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正确导向,而是直接提高醉驾门槛,这个逻辑也简直了。其实在之前,就已经有多个人大代表要求将醉驾出刑了,消灭的更彻底。不过他们显然首先在逻辑上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在醉驾入刑的当下还有这么多的人铤而走险,如果提高醉驾入刑的门槛甚至是将醉驾出刑之后,还敢想象吗?而且,醉驾入刑之后, 拯救了多少人、拯救了多少家庭,这些代表、委员想过吗?女孩醉驾玛莎拉蒂,将前面的宝马车撞的直接爆炸,车上两人被活活烧死。敢情这些代表、委员们,都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作为普通老百姓而言,究竟是觉得走在醉驾入刑的路上更安全,还是走在醉驾出刑的路上更安全呢?而且一旦醉驾入刑门槛提高甚至是醉驾出刑,那么对醉驾的处罚大概率就会变成高额罚款。重点是,对于有钱人、有权人而言,再高额的罚款对他们有意义吗?最终,恐怕醉驾将会变成有钱人、有权人的一项专属特权,普通老百姓只有被醉驾的人撞死的命运。这只是目前冲上热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三个奇葩提案,而在之前还曾有更荒诞的提案。比如人大代表朱列玉曾提出代孕合法化的提案,声称要“严格区分合法代孕和非法代孕,有条件允许合法代孕,不宜对代孕行为一禁了之。”比如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曾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在事实上承认双重国籍,扬言称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可是我们都知道比如入籍美国,那是要宣誓效忠美国并要为美国而战的,所以这个时候你还说一个美国公民爱中国,这有多么的扯谈啊!朱征夫还曾提案要求废除嫖宿幼女罪。看到这些提案之后,我们不禁要问一声,这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究竟代表的是谁呢?难道是罪犯、犯罪分子、洋奴耗材?无论如何,他们代表的绝对不会是人民!请代表人民,而不是去代表犯罪!当然,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却是非常的让人感动。比如去年全国人大代表阎志建议拐卖儿童犯罪十年起判,从严打击。全国政协常委张连起建议9月30日定为成人节,在全国统一举行成人仪式。全国人大代表、湘绣非遗传承人成新湘建议设立国家“汉服日”。比如今年政协委员周小平呼吁建立“教材群众陪审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教材内容审核。希望这样能代表人民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更多一点。而那些代表犯罪甚至是让人觉得是全心全意为犯罪服务的代表、委员,能更少一点。收起 +2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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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刹宝宝阿

    #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罗翔老师别费劲了中国人对于考公当官有毒瘾都想上岸做人上人你和他们说人生而平等犯罪分子的儿女并不低人一等中国人是无法理解的中国人的基本盘就是觉得人生而不平等的托生在犯罪分子家里是命不好和规则,和社会,和观念没关系中国人大多数是穿着现代服饰的“清朝人”罢了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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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小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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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科医生小平平

    #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古代有堕民,有丐户,有疍户,有贱民,有赘婿……印度有首陀罗,有达利特。日本有秽多、非人。所以,不让罪犯子女亲属考公,既符合传统,又符合国际。几十年前有一副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大抵如此。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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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磊-徐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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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爱_鲸鱼_的小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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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xnnxe

    #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这对家属也不是刑罚好吗,这只是在一小方面进行限制,我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公平。公务员队伍有其特殊性,影响着国家的方方面面,罪犯的家属不应该进入这样的队伍,不要说罪犯家属可怜,受害者不可怜吗,受害者的家属不可怜吗!最后说一遍,家属不能考公,公平合理,符合社 ...展开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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