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的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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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苇渡

    #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被离婚#婚姻法和继承法应该修改完善,明确规定,无论男女任何一方继承的财产,均算个人所有,而不是默认为夫妻共有,不需要单方父母或其他被继承人以遗嘱指定单独赠与。婚姻的内核还是财产关系。财产与婚姻的观念变化,也需要不断修订法律。比如加名字就算夫妻共有,也要完 ...展开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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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高县2020

    实际上现在悬念只有一个。未来到底是唐朝或者罗曼诺夫那种有一定规则的禁卫军继承法。还是魏晋或者拜占庭那种毫无底线的禁卫军继承法。仅此而已。 伟大的先知,您在天之灵一定会为没有走进周期律而感到高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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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不闻

    我建议大家都看看//@秦祎墨: //@庄羽: 是真的吗?叹息。//@雪霏Sophia: 暴哭 太难过了//@字幕少女: //@梦梦和猫超阳刚 : 短短三分钟,一个女孩的际遇中同时展现了婚姻法的失败、继承法的耻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耻辱。她的苦是父权封建传统和失败的现代法制同时绞杀的结果。傻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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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建萍

    #艾姐学法用法笔记# #哪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如何区分 遗嘱 还是 分家析产协议(第3版)# 艾建萍简介我是艾建萍,现年67岁,是《军后代坏家风-艾家干休所军改房继承纠纷案》暨《艾建萍 诉 艾建军艾建华艾建国艾建强艾鹏武威艾丽艾伦继承纠纷》一案中的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 1956年4月29日出生于广东汕头机场附近的小渔村,父母都是革命军人的家庭。在五兄妹中排行老二,是大姐,上有大哥,下有妹妹、大弟、小弟。16岁当知青、19岁当军工,通过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成长为高级职业经理人,中国知名CFO和财经作家。曾在大型军工国企、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中国区、著名民企及合资企业等担任财务、副总经理等高管。2012年出版财经纪实小说《公司的公正》,是以1999年至2003年期间,中国食品饮料领军企业乐百氏与世界食品饮料巨头法国达能合资经营为背景,真实纪录中国公司在改革开放中成长的故事。探索在产业经济领域如何追求公司的公平正义。已完成《董事会的公正》(初稿)。目前,正在以进行的诉讼《军后代坏家风-艾家军干休所改房遗嘱继承纠纷案》为真实素材,写作纪实小说《家族的公正》,正是作者在历经两场不公正错误判决后,倍感冤屈,痛定思痛,奋起学法用法,为自己洗冤的笔记。 探索人类社会在家庭和法治领域如何追求公平正义。为自己做了一辈子好人孝女却被陷害,拿起法律武器,奋力讨公道,替父母行家教,正家风,彻底结束家族悲剧和司法不公的悲剧。 #艾姐学法用法笔记# 哪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 如何区分 遗嘱 还是 分家析产协议 (第3版)目 录引言:民事冤假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2一、继承相关法律概念 3二、遗赠和赠与的区别3三、遗嘱不是分家析产协议4四、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是继承立法原则 7五、丧失继承权八类情形7六、丧受遗赠权的有哪几类情形12七、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相对丧失、继承权的恢复 13八、丧失 受遗赠权,属于绝对丧失,不得再恢复 14九、未来理想的庭审 14本文如有错漏不足之处,敬请给位领导、法官、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正在寻找公平正义的冤民们,多指教,本人一定虚心学习、修改完善。 【 一 】 继承相关的法律概念1、继承、遗嘱、遗赠的生效时间《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继承法 第二章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能对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的范围,在规定的这个范围中的人即为法定继承人。3、受遗赠人的范围: 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并受时效规管的法律行为。例如:99%的人不知道在老人遗嘱里的孙子外甥辈是受遗赠人,问律师五个有四个不知道。如果,一审法官在庭审中,发现当事人和代理人,起诉状、答辩状,庭审质证辩论,搞错了法律概念和用错漏了法律条文,法官应该当庭普法解释《继承法 第2、5、10、13、16、20、21、22、25》,让大家理清混乱的认知,在统一法律基本知识的前提下,法官再开展案件基本事实的调查质证辩论,庭审全过程的以案释法,消除各方认知差异产生的激烈冲突,避免冤假错案产生,这是法官的职责所在。 遗憾,本来一审法官只要花一点时间边普法边庭审,就不会产生把一个简单的民事案子,变成了二审、再审、抗诉、信访等好多个案子。 即浪费了司法资源,更令冤屈者心寒,作恶者更恶,公平正义被侵犯,司法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 ( 共九章,未完 待续 ) #艾姐学法用法笔记## 艾姐伸冤记## 虚假陈述虚假诉讼罪恶滔天# #枉法裁判罪恶滔天# #军后代坏家风艾家干休所军改房继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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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O中文网

    SPAM 因为2013年王位继承法的修订,她将会是英国王室有史以来首位享有英国王位绝对继承权的公主,即使将来她拥有弟弟,她的排名仍然会先于其弟弟。这意味着,将来若其哥哥乔治王子在继位上有任何变故而没有任何子嗣,她将成为英国王室有史以来首位正式的女王储以及英国王室有史以来首位威尔士女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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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洛特公主】全名为夏洛特·伊丽莎白·戴安娜(Charlotte Elizabeth Diana)。其名字中“夏洛特”(Charlotte)是“查尔斯”(Charles)的女性形式,纪念其祖父威尔士亲王查尔斯;“伊丽莎白”(Elizabeth)是纪念其曾祖母伊丽莎白二世,“戴安娜”(Diana)则是纪念其已故的祖母威尔士王妃戴安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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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苏书生

    英国的王位继承法,在性质上属于英国议会代表英国人民赋予国王权力及其承袭以合法性的宪制条款,作为英国宪法法的一部分是可以的;但是,党章具备这种属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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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官渡司法

    【九九重阳敬老情 法制宣传暖人心】9月28日,吴井司法所借民航路社区举办“国庆、重阳敬老节汇演”之际,组织司法所人员在云南省建筑机械厂活动室活动现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赡养、继承等涉老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千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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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以案说法•遗嘱不仅仅是嘱托#【开篇】很多老年人认为,遗产分配有《继承法》管着,只要自己立了遗嘱,家里的儿女就不会产生纠纷,殊不知遗嘱订立的不妥当也会产生很多麻 烦事儿。为此小编从法制日报上摘取3起案例,提醒老年人应合理合法订立遗嘱,避免让家人为财产又伤心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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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都天平

    #庭审微直播#上诉人谢某育:2002年后每月改为生活费100元、谷每年500斤;父亲去世前(2012年)每月200元生活费。且父亲生病照顾、医疗费用支付都是上诉人兄弟尤其是上诉人承担。根据《继承法》第13条第三、四款规定,上诉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法应多分遗产。两被上诉人未尽义务,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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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直播

    [微直播] 北京海淀区一双老人晚年遭亲生女儿虐待,老人寒心之余立遗嘱将房产送给没有血缘关系,却对二老照顾有加的养女。为此,亲生女儿将养女告上法庭。9月3号,海淀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房屋由养女继承。(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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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周刊

    最右...//@法學悅讀汇館: 从前有个女孩读法学,她要学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公司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宪法立法物权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证劵法保险法土地法劳动法环境法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票据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
    【奥运冠军叶诗文被保送清华读法学】中国游泳历史上第一个大满贯得主、世界泳坛最年轻的奥运“双冠王”叶诗文,今年以应届新生身份被保送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对于清华,叶诗文称,自己从小就很向往,在以后的求学阶段,她很乐意教同学们游泳,也期待能骑着自行车在清华园里穿梭。🔗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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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网

    看评论也是醉了→_→//@法學悅讀汇館: 从前有个女孩读法学,她要学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公司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宪法立法物权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证劵法保险法土地法劳动法环境法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票据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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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冠军叶诗文被保送清华读法学】中国游泳历史上第一个大满贯得主、世界泳坛最年轻的奥运“双冠王”叶诗文,今年以应届新生身份被保送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对于清华,叶诗文称,自己从小就很向往,在以后的求学阶段,她很乐意教同学们游泳,也期待能骑着自行车在清华园里穿梭。🔗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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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力加01

    回复@御史书童: 去年家父去世,我去干休所给他们上了堂继承法和民法课。几个干休所因财产纠纷,我替他们写诉讼状。而有的干休所则请公证处上门为老人写公证。 //@御史书童: 不实际,谁知道的哪家的什么人要写遗嘱?叫公证处的主动上门?别忘了,公证是收费的。//@滑力加01: 现在许多老人平时不愿意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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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八旬老伯不堪晚年凄苦,欲立遗嘱后自杀】已过八旬的马老伯四处询问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原是不堪二婚老伴的欺辱,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也被老伴拿走了。身下无子的他想把自己仅有的一部分财产进行公证,留给自己的侄子,给自己送终,甚至已经决定办好遗嘱公证后就直接“去见毛爷爷”。@李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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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界行走

    判决未能理解《继承法》规定遗嘱形式的立法原意,机械套用法律,乃法匠思维,可做书记员不应判案。年月日的要求是因为法律规定了不同时间遗嘱的先后顺序效力,立法原意在于确认不同遗嘱的优先效力而非遗嘱有无效的要件。本案无其他遗嘱对抗,对方也承认遗嘱的真实性,尊重遗愿才是公正之道。 //@最深的林: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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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讲法#【遗嘱少写一个字 子女丢掉一套房】老人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却因漏写日期而被认定无效,最终遗留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官提醒: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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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窗

    【法学家: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人大教授杨立新称现行《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呼吁《继承法》大修。他表示设定顺序时,应秉持先向下,子女、孙子女;再向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向两边,兄弟姐妹;配偶应是零继承顺序。(中国青年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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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以案说法#【说法】该套房产虽是尹某和田某共同出资,但是购房人和产权人均是二人的儿子,故该房产应视为他们夫妻对孩子的赠与。根据《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接受赠与的财产应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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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案

    【大案直播间49期:继承法的修改及其纠纷解决】      大家好,我的自媒体【徐昕】与法律援助专业账号【大案】联合推出的【大案直播间】栏目,现在已经进行到第四十九期了..🔗 网页链接 (分享自@搜狐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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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案

    @大案 直播间49期:继承法的修改及其纠纷解决】7月30日(今天)15:00—16:00,@搜狐新闻客户端 大案直播间,大案法援志愿者准时在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可以超越主题提问。免费法律咨询还可加微信mycase。 前48期直播回答1490多个咨询,🔗 网页链接 @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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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都天平

    #庭审微直播#上诉人叶某树:现原审法院的判决胜负均等,理应由原、被告负担一半,而判决却是原告负担1800元,被告负担4000元,这是何故?综上所述,叶某全生前将属于其个人财产的352房赠予我和叶某超,原审法院适用婚姻法和继承法来调整,判决将该房屋与刘某英共同分割,属适用法律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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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商报

    【法学家呼吁修改“继承法”: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不妥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立新认为,1985年颁布的“继承法”,已经不能很好的反映当代社会的诉求,应进行大修。首先是立遗嘱的一些新方式不被认可。其次他认为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不妥,“那么多亲属都在,你就一个人把遗产独吞了?”(中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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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

    【法学家呼吁修改“继承法”: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不妥[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立新认为,1985年颁布的“继承法”,已不能很好的反映当代社会的诉求,应大修。比如,他认为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不妥,“那么多亲属都在,你就一个人把遗产独吞了?”中青报http://t.cn/RPcg16L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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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微博

    #争鸣#【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有专家称现行《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配偶应是零继承顺序。有人认为,共同继承的原则保证了其他顺位继承者的权利,值得肯定;一部人则表示,从情感因素出发,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者无可非议。你怎么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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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新闻观点

    今天,我们来关注#继承法#。昨天,一则“法学家称,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的新闻吸引了大众的眼球。很多人把它解读为“夫妻不再互为第一继承人”、甚至是把配偶“开除”出继承行列,从而在公众心理引发了一场“继承权地震”。公众的这种解读是准确的还是纯属误会呢?记者将对话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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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象网

    【人大教授: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思考]】人大教授杨立新称,现行《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在设定顺序时,应秉持先向下,子女、孙子女;再向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向两边,兄弟姐妹;配偶应是零继承顺序。对此顺序方案,你怎么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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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

    【专家吁《继承法》大修:配偶作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到2015年,《继承法》就通过30年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认为,这部早在1985年颁布的法律,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其中,遗嘱形式、继承范围、继承人顺序等《继承法》的几个重要方面,都亟待修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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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力加01

    #新浪新闻有奖分享# 法学家: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 现觉得现在最需要解决不是谁是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问题,而是当一方死亡后,遗产中的动产如金钱的股票等常常事先被跟随死者同居者隐藏转移。过去没多少钱,现在钱多。对于隐匿财产的行为如何处理要有规定。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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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专家呼吁大修继承法:配偶作为第一继承人不妥】到明年,《继承法》就通过30年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很焦虑,他认为,这部早在1985年颁布的法律,已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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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

    【人大教授: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人大教授杨立新称,现行《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在设定顺序时,应秉持先向下,子女、孙子女;再向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向两边,兄弟姐妹;配偶应是零继承顺序。小伙伴,对此顺序方案你怎么看?🔗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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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

    【专家: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 】“不可以说,那么多亲属都在,你就一个人把遗产独吞了。”人大教授杨立新称,配偶应是零继承顺序: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与其一起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与其一起继承,份额逐渐增加。(中国青年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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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牛小胖纸

    吴家清:恐怕和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价值相抵捂,让我们回到封建社会那里去?无论是国内还是境外国外,也无论是当下还是未来,家庭变迁都存在看似对立实则统一的两种趋向,一方面离婚率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夫妻关系越来越重要,然而永远不变的是:婚姻是家庭的根本基础,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主要关系。
    【法学家: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人大教授杨立新称,现行《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在设定顺序时,应秉持先向下,子女、孙子女;再向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最后向两边,兄弟姐妹;配偶应是零继承顺序。你怎么看?🔗 网页链接 详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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