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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事闲谈

    #“言论自由”vs“政治正确”# 之98:美国校园镇压对亲巴勒斯坦言论制造寒蝉效应】(纽约时报)大学面临着消除反犹太主义的巨大压力,但有人说,这造成了恐惧,遏制了自由表达。宾夕法尼亚大学没有批准放映一部以批判以色列为主题的纪录片。在致力于言论自由的布兰迪斯大学,一个支持巴勒斯坦的学生团体因其全国分会的言论而受到阻挠。一位巴勒斯坦诗人原计划在佛蒙特大学发表演讲,但因学生投诉该演讲涉嫌反犹太主义观点而取消。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由于来自捐赠者、校友和政客的压力越来越大,他们认为这些运动是反犹太的,因此大学正在批准在校园内举行亲巴勒斯坦的抗议和活动。一些院校暂停了学生团体的活动,推迟或取消了活动,同时对学生进行了纪律处分。一些学生担心人身安全,在抵制运动和外部实体 "诽谤 "行为抬头的情况下,停止参加示威活动。中东冲突揭示了美国大学在管理言论自由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最近,保守派批评大学扼杀对其他问题的辩论,现在,大学在允许公开表达与解决一些犹太学生的恐惧和反对意见之间左右为难,这些犹太学生认为,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游行鼓吹针对他们的暴力。由于某些病毒视频中出现了肢体冲突,大学官员面临着更大的压力来控制这些抗议活动。巴勒斯坦法律组织的律师拉迪卡-赛纳思分享说,哈马斯事件后,该组织收到了 450 多份与校园相关案件的援助请求,比上一年增加了十倍多。这些案件包括撤销学生奖学金、处分教授、校董向管理人员施压等。塞纳特女士补充说:"这种情况难以想象。我们目前正目睹一个类似于 60 年代的时代,大规模的学生动员和镇压并存"。最近几个月,校园内著名的亲巴勒斯坦团体 "巴勒斯坦学生争取正义协会 "被多所大学停职,其中包括哥伦比亚大学、布兰代斯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和罗格斯大学。这些机构指责该组织支持哈马斯,扰乱课堂秩序,恐吓其他学生。该组织驳斥了这些指控,强调它是一个由近 30 年前成立的独立运作的分会组成的网络。全国性的 "巴勒斯坦学生正义组织 "认为,这些停课是针对反犹太复国主义学生组织者的压迫措施的升级,他们被错误地描绘成一种暴力的生存威胁。他们还声称,管理者已经为大规模审查、操纵和镇压奠定了基础。在佛罗里达州,州立大学系统的校长于 10 月底致信各大学校长,要求他们 "撤销""巴勒斯坦学生正义组织 "的分会--民权组织质疑这一指示明显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纽约大学法学教授、布伦南正义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创始法律主任伯特-纽伯恩(Burt Neuborne)认为,大学领导者正处于两难境地。Neuborne 指出,如果大学过度管制校园内的言论,就会扼杀思想的开放性;但是,大学也不能忽视学生的恐惧和创伤。与此无关的犹太民权组织布兰代斯中心负责人肯尼思-L-马库斯鼓励管理人员在犹太学生遭遇攻击、恐吓和威胁时进行干预。马库斯认为,目前的情况不仅涉及攻击性言论,还涉及令人反感的行为,他敦促各大学持续、有力、公正地执行现有规范。阿拉伯和穆斯林学生讲述了他们遭受骚扰和恐吓的经历,而芝加哥一名六岁巴勒斯坦男孩被谋杀的事件(据当局称这是一起出于仇恨的犯罪)也证实了他们的不满。10 月下旬,佛蒙特大学取消了一次由巴勒斯坦诗人穆罕默德-库尔德亲自参加的活动,原因是一些学生提出了反犹太主义指控。试图联系 el-Kurd 先生的努力未果。追踪反犹太主义的反诽谤联盟在其网站上称,库尔德先生的言论和诽谤模式令人担忧,超出了对以色列的正当批评。讲座策划人驳斥了反犹太主义的指控,声称将反犹太复国主义与反犹太主义合并作为限制学术自由的手段是无效的。策划委员会成员海伦-斯科特(Helen Scott)教授指出,系列讲座的许多董事会成员都是犹太人。校方以安全为由取消了讲座,但据《纽约时报》查看的一段视频显示,校方律师后来向教师承认,讲座地点和演讲者都没有受到威胁。因此,该讲座在网上进行。校方没有立即发表评论。斯科特教授指出:"在这种环境下,突然取消一位著名巴勒斯坦诗人的演讲是可以接受的,"他还指出,上个月有三名来自其他大学的巴勒斯坦裔学生在城里遭到枪击(官方逮捕了一名与枪击案有关的 48 岁男子,并将其作为仇恨犯罪进行调查)。(官方逮捕了一名与枪击案有关的 48 岁男子,并将其作为仇恨犯罪进行调查)"这传达了什么信息?最近,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大学管理人员描述了他们的策略是如何偶尔压制学生的积极性的。此外,该校副教授威廉-尤曼斯指出,来自外部的压力,如 "doxxings "和潜在雇主的警告,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尤曼斯博士曾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S.J.P. 分会的成员,他认为,行政部门对演讲的压制往往会适得其反,因为这明显违背了他们的职责。不过,尤曼斯博士也承认大学的反应会产生影响。尤曼斯博士说:"这其中有一部分是在表明,'是的,我们正在采取行动'。最容易做的事情就是发表公开声明来安抚捐赠者"。他补充说,这些行动往往会导致某些群体和言论被非正式地污名化。根据上个月进行的一项半年一次的调查,分析以巴冲突的学者的学术环境自 10 月 7 日以来有所恶化。这项由马里兰大学和乔治-华盛顿大学进行的调查显示,66%的受访者对中东问题进行了自我审查,高于2022年秋季的57%。11月中旬,《哈佛法律评论》决定不发表巴勒斯坦学者兼人权律师拉贝亚-埃格巴利亚的一篇文章。《哈佛法律评论》在作出该决定后表示,其决定征集、评估和发表文章的编辑程序是严格的。《评论》的几位持不同意见的编辑通过一份在线声明谴责了因 "公开恐吓和骚扰运动 "而撤销该文章的决定。Eghbariah 先生在给《泰晤士报》的声明中称这一决定 "令人震惊和震惊",并将其描述为压制有关巴勒斯坦的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例子。这篇文章发表在《国家报》上。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来自宾夕法尼亚 Chavurah 的 Jack Starobin 说,原计划 10 月份放映的电影 "以色列主义 "因哈马斯最近的袭击而推迟,尽管这个进步的犹太学生团体从 7 月份就开始组织放映。这部纪录片由美国犹太人创作,他们在看到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受到的待遇后,重新审视了自己对以色列的看法。亨特学院上个月取消了对该片的放映。在校方拒绝重新安排 11 月下旬的活动后,学生们找到了他们的中东中心,该中心为电影放映争取到了一个经批准的校园场地。据斯塔罗宾先生称,当管理部门发现影片是 "以色列主义 "时,他们威胁说如果继续放映就会采取纪律处分。虽然宾大发言人拒绝就学生纪律问题发表评论,但他们指出,出于对校园社区安全的考虑,放映被推迟到二月份。他们补充说,组织者无视校方希望在二月放映影片的意愿。然而,斯塔罗宾先生反驳说,学校只是在他公开拒绝提供放映场地后才承诺在二月放映。本月,宾夕法尼亚大学校长伊丽莎白-马吉尔在国会面前回答是否会根据学校行为准则惩罚呼吁种族灭绝犹太人的学生时含糊其辞,随后辞职。然而,"以色列主义 "的联合导演艾琳-阿克塞尔曼报告说,大多数大学都顶住压力举行了放映活动。一些学生还表示会更加坚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23 岁的耶鲁大学法律系学生木村智里是 Yalies4Palestine 的成员,她声称自己不会被吓倒,并将继续为巴勒斯坦人代言。木村批评了学校广泛讨论多样性的做法,指出学校对多样性的接受应扩展到独特的声音和意见,而不是展示不同的面孔。哈佛大学巴勒斯坦团结委员会的一名学生组织者因担心人身安全和潜在的大学影响而不愿透露姓名,她表达了学生对公开支持巴勒斯坦人的焦虑。她透露,由于担心受到纪律处分,一些学生在课堂讨论中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自我审查。然而,她认为,鉴于加沙局势的严重性,继续抗议和大声疾呼是至关重要的,因为那里已经有数千名平民惨死。"她说:"在这样一个时刻,加沙的利害关系太大,我们不能保持沉默。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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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泪沉冤l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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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河的风

    //@中问-法律评论: 多年前,某市公安破门而入,抓获在家看少儿不宜成人片的夫妇二人……沙特宗教警察不过如此吧。//@充气榔头: //@无肠公子001: 照这种逻辑,在家手淫怕是要开除党籍。孔孟之乡,把握不好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界限,这是儒学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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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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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严防死守,都被资本主义转了空子,要进一步加强禁绝力度//@中问-法律评论: 当年的苏联还是什么外国电影有裸女镜头,为了防止毒害群众,只许领导干部观看。还有金瓶梅,这种黄色小说绝对不可让百姓受害,高级干部可以人手一册//@成都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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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面对拆迁矛盾,政府部门不能当“鸵鸟”】晋宁冲突事件已经过去4天,再往前追溯,围绕项目、征地以及赔偿产生的矛盾已积压了3年之久。如果建设方与征地村民能够形成有效的对话机制,政府部门在法治的基础上,起到公平、公正的协调作用,事件还会走向“暴力血拆”吗?🔗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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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杂志

    #方圆关注#【胡云腾:调整心态,调整角度——谈司法与媒体如何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司法面向媒体,关键是秉持正确的心态。媒体面向司法,关键要把握好监督的角度,从尊重事实真相的角度发表意见和评论,从追求司法公正的角度发表意见和评论,从尊重法律法规的角度发表意见和评论。via中国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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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景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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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少湖律师

    今天也有欢喜事:收到最新出炉的@中国法律评论期刊 2014第三期,细细自我欣赏一番后,忽然发现:悔不该把警察排除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之外,这样他们会不会反而无所顾忌,走得与法律越来越远?[抓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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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人肉搜索被判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高中女生琪琪从广东省陆丰市望洋河桥上一跃而下。 琪琪的自杀,再一次引爆关于人肉搜索的是非争论;服装店主蔡某被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再一次昭示人们网络不是“化外之地”,突破法律底线是要付出代价的。🔗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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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马荣:旧貌还是新颜——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法治建设是个大棋盘,所有法律职业者都占据一席之地,相互无法替代。现在需要我们做的就是让每个棋子各司其职,相互间既有协作,也要制衡,以规则确定行为轨迹,以平衡确保关系长久,有进有退,盘活棋局。via中国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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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圆杂志

    #方圆关注#【蒋惠岭:司法改革能否改出强有力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如果法官对法律适用的正确理解和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受到公众以及律师的质疑和攻击,那么,律师的职业发展也只能在司法公信力下降的夹缝中生存。如果整个法律职业思维、精神都受到破坏,则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后果。via中国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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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何家维

    秋瑾就义之后,《申报》、《文汇报》、《时报》等各大报纸纷纷发表文章,抨击政府:“绍府蒙上,浙抚欺君,秋瑾无供无证,处以极刑,无法可据。彼所根据者,是彼心腹中野蛮之法律。”——评论:懦弱的大清咋就管不住倔强的媒体呢?不是满族八旗子弟就不该让他做主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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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别让信用信息成为“孤岛”】面对“大数据”时代,打破“信息孤岛”是必然的趋势。信息互联互通对公共服务领域、政府监管市场、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等的便利不言而喻。这就要相关部门转变观念,厘清公民隐私权和公民知情权的界限,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数据应用法律体系。🔗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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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达逸语

    《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3期发表了我的文章《职业化及其批判》,文中简要介绍了职业社会学中关于职业化的基本理论,并结合中国法律职业的发展现状对这一理论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进行了批判。文章发表时略有删节,原文的完整版在此:http://t.cn/RhyyKbZ,供各位学友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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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辉新

    //@栾少湖律师: 我衷心希望法律职业人们能够放下偏见与嫉妒甚至仇恨:建立共同体,推进大法治!谢谢《中国法律评论》编妹们[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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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评论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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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评论期刊

    [话筒]#好事#“中国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已全面上线![威武]进入会有惊喜哦~~[好棒]你想知道“先声夺人”栏目第一期是哪位法界名人与你相约吗?大家快来听听这位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学者浑厚的男中音~~欢迎大家在“微社区”互动、给这位神秘嘉宾留言!说不定你会和这位神秘嘉宾不期而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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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见晕而逃”放大公共安全焦虑】近日媒体报道,上海地铁一外国乘客在座位上晕倒,周围乘客无一相助竟仓皇逃窜,引起前后3节车厢乘客惊慌……让公众理性起来,前提是增强社会的公共安全信任,在道德、法律、公共救助、安全防范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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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胤懿

    //@北国红叶来南国: //@贺卫方: 【覆盆之下多沉冤】警权超越司法权则制曲造冤;司法官良知泯灭则难申民冤;司法丧失程序正义则冤屈大行;法官不独立又何以白谤辩冤?冤,冤,冤!//@中国法律评论期刊: 今天含冤八年的念斌终宣布无罪。再次推送陈兴良老师的好文"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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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评论》第2期独家首发:陈兴良“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 🔗 网页链接 本期讨论的四起冤案,都发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本世纪初期。这个时期1996年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1997年刑法已经修订,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法治建设的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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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武律师

    发表了博文《陈兴良: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中法评第58期】中法评首发︱陈兴良: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2014-07-21陈兴良中国法律评论陈兴良,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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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卫方

    【覆盆之下多沉冤】警权超越司法权则制曲造冤;司法官良知泯灭则难申民冤;司法丧失程序正义则冤屈大行;法官不独立又何以白谤辩冤?冤,冤,冤!//@中国法律评论期刊: 今天含冤八年的念斌终宣布无罪。再次推送陈兴良老师的好文"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中国法律评论」第3期独家首发。
    《中国法律评论》第2期独家首发:陈兴良“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 🔗 网页链接 本期讨论的四起冤案,都发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本世纪初期。这个时期1996年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1997年刑法已经修订,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法治建设的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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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遏制“绿化腐败”当隔绝“权力磁场”】只有把“制度网”变成“天罗地网”,才能彻底杜绝腐败暗生,让绿化建设真正健康美丽。无论是遏制“绿化腐败”,还是整治其他腐败,都是在与出轨的权力斗争,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种腐败分子才会“销声匿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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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莫让假消息“透支”救灾正能量】近日微信朋友圈和各网络贴吧纷纷出现“祈福”、“捐款”等虚假信息,严重威胁着网络用户的财产安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博与微信也不是网络虚假信息和诈骗的避风港,网络世界的每一位参与者都应各尽其责,肩负起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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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我再说一遍: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美女一忽悠就就……就自讨苦吃。牺牲七夕和七夕后两天,终于完成了答应@中国法律评论 6千字文章。我再说一遍,今后若再有美女社长、美女总编邀约,我一定要要…要的要的[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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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老蒋

    我再说一遍: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美女一忽悠就就……就自讨苦吃。牺牲七夕和七夕后两天,终于完成了答应@中国法律评论 6千字文章。我再说一遍,今后若再有美女社长、美女总编邀约,我一定要要…要的要的[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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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评论期刊

    重磅消息!《中国法律评论》第一期已在中国知网全面上线!这是一本融合法学学术与实务、关注思想与策略的法律专业期刊;我们致力于繁荣法学研究,提升法治效能,建设法治中国。读者们只需在 “文献来源”中搜索 “中国法律评论”就可以看到电子版全文!欢迎大家在知网搜索文献时下载、引用我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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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少湖律师

    我再说一遍: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美女一忽悠就就……就自讨苦吃。牺牲七夕和七夕后两天,终于完成了答应@中国法律评论 6千字文章。我再说一遍,今后若再有美女社长、美女总编邀约,我一定要要…要的要的[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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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法律评论#【法律应跟紧户籍改革的步伐】此次户籍改革步伐跨度大,要防止因户籍上的规定突然“失重”,引起执法混乱、分配不公,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正本清源,法律要及时跟进与支撑,维持社会利益分配的相对稳定,并逐步解决社会利益分配中的城乡差距问题。🔗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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