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祺伟」的搜索结果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雷志锋律师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收到格祺伟起诉国家网信办材料】因法院尚未开庭,网信办便替审判机关认定格祺伟案为“网络十大诈骗即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并认定数额为330余万(连起诉书都仅指控收取60多万广告费),北京法院立案庭今天收到起诉书。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关注#【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刑拘】据《新快报》报道长沙市公安局昨天透露,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此前,陈永洲曾连续发表过多篇批评中联重科的报道。(京华时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144评论 40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周律师想说话

    #感谢公安早抓自己?#下午会见了一位因发微博批评几个官员及事件,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后被以涉嫌诽谤罪批捕的记者。他说,有预审人员提审他时说他发那些微博,是沽名钓誉。还说,幸亏公安及时把他抓了,否则,发展下去就是湖南格祺伟那样了。他反问:"我是不是该给你们写感谢信?"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政务通

    @平安北京 当选本周政务微博之星】10月28日中午,故宫一食堂发生持刀伤人事件。@平安北京 对外披露案情,2名故宫员工死亡,嫌疑人被控制。@平安北京 因及时回应此事,高票当选本周政务微博之星。此外,@南昌青山湖区发布 通报大谣格祺伟“落网”亦受到投票网友的极大关注。投票详情: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富敏荣律师

    【2013记者被抓事件特别关注82】@王甫律师: 从薛蛮子到董如彬,从格祺伟到董良杰,今天是陈永洲,央视总能在案件侦查阶段进看守所采录嫌疑人有罪供述然后公之于众,这种舆论与警方相互借力绑架检、法的作法,使《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的规定沦为空文,严重妨碍司法公正。这种套路是谁设计的?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御史在途

    被事实打了耳光,想多少挽回点面子,是一些人死磕的原因。你们去看看同样上了央视新闻的格祺伟,有几个大V替他“主持正义”?//@韩东言: 微博是识人的最佳场所。//@张鹤慈: 现在一些人又要忙着删贴了。
    陈永洲事件。对那些在事实真相没弄清楚前就表态的人说一句话:你们无原则无条件的支持的自己人,当事实真相证明他是错的以后,你们这种站队划线,党同伐异的表态,将会如给小孩子讲的狼来了的故事一样:真的狼来了。你们的表态和呼吁将无人响应。 无理性,反客观的后果就只能是中间派离你们而去
    1. 微博附图
    转发 4133评论 107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周治国的微博

    「薛蛮子供出了陈永洲,天使再立新功,供出500人!」据记者爆料:北京某品牌管理公司涉嫌贿赂记者被查,搜出贿赂记者名单一份!全国多家报纸涉案。有人员涉案金额高达几百万元。该公司曾多次与薛蛮子共同投资微博营销公司,格祺伟、董良杰、刘虎、陈永洲等人入狱均和美国人薛蛮子举报材料有关。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兴律师v

    求教:在央视采访前,陈永洲的律师见到他没有?知道的吱一声。谢谢。
    转发 604评论 29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青梅煮酒郎

    求教:在央视采访前,陈永洲的律师见到他没有?知道的吱一声。谢谢。
    转发 604评论 29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方平律师

    湖南格祺伟记者关了好几十天还见不到律师。
    求教:在央视采访前,陈永洲的律师见到他没有?知道的吱一声。谢谢。
    转发 604评论 29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兴律师v

    央视关于陈永洲、格祺伟的报道,其视频很大可能是湖南警方录制之后提供给央视的。央视有没有见到嫌疑人?有没有采访当事人?如何审查视频的真实性?如何确定嫌疑人在视频中的陈述是真实意思表示?如何确定视频录制的周围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央视新闻 @长沙警事 解释一下你们的合作模式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甫律师

    从薛蛮子到董如彬,从格祺伟到董良杰,今天又是陈永洲,央视总能在案件侦查阶段进看守所采录嫌疑人有罪供述然后公之于众,这种舆论与警方相互借力绑架检、法的作法,使《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的规定沦为空文,已严重妨碍司法公正。这种套路是谁设计的?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狐小记

    陈永洲招了,格祺伟也招了,薛蛮子同样是招了,给我的感觉是,凡是进去的都招了,不招不行!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十里河村社区民警范东林

    人民日报盘点“边民”、格祺伟等网络大谣劣迹(1) --从光明网分享 🔗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福安公安

    #湖南衡阳破获格祺伟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全媒体记者”格祺伟造谣后忏悔——“我希望自己这种反面典型,能够唤醒更多的人对网络秩序的尊重。我在这个无拘无束的网络世界里迷失了自我,一步一步走向禁区。直到双手戴上手铐,才明白自己要为曾经无所顾忌的‘自由’承担法律责任。”🔗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甫律师

    不,我要发言:不,我要发言 一边是刘虎被批捕、格祺伟被批捕、董良杰被批捕、董如彬被批捕……陈永洲被刑事拘留,一边是 “寒蝉”效应在余姚水灾中充分显现:“监测发现,对比今年芦山地震事件和...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丁来峰

    格祺伟为什么能要挟领导?
    【敖评】央视在格祺伟落网的报道里又测漏了。格祺伟买房子时以短信施压当地领导,领导的神回复触目惊心!一个硬招呼就可以8折,这意味着40万的房子32万就能拿下,一个招呼的含金量竟高达数万,特权之利可见一斑!面对大谣的软绑架,心虚气短的领导用硬权力支付了赎金,这才是最大的悲哀!@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963评论 84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新快报记者被抓#【陈永洲其人】10月18日,我生日的第二天,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带走。他陪伴我的六年,几乎天天加班,生日那天也不例外。他回到家时,我已睡下。他答应第二天会补我一个生日蛋糕,却不想我们就此分离。看着那辆湘牌黑色奔驰车消失的那一刻,我简简单单的生活,就此停止了。——陈永洲妻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3409评论 149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制周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作家-天佑

    央视在格祺伟落网的报道里有这么个细节:格祺伟买房子发短信给当地领导,领导回复:2600或者2800我可以打个硬招呼。一个硬招呼就可以把3390的房子搞到2600或者2800,这个硬招呼的含金量真高。这算是权力的明码实价吗?这是帮格祺伟,如果是领导自己小舅子呢?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Don-Qu

    同意@点子正 的观点,记者首先有职业操守,既然承认将“广告费和业务费5.13亿”说成“广告费5.13亿”是个错误行为,就可能存在其它错误之处,且中联重科先前已经多次与新快报沟通协调,却仍要把一个企业往死里报道,这里面肯定有猫腻。记者是很NB,但绝对不能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人的工具,又一个格祺伟
    展开全文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鹏媒体赵鹏

    为何只抓格祺伟,不去追责背后的官员?!
    【敖评】央视在格祺伟落网的报道里又测漏了。格祺伟买房子时以短信施压当地领导,领导的神回复触目惊心!一个硬招呼就可以8折,这意味着40万的房子32万就能拿下,一个招呼的含金量竟高达数万,特权之利可见一斑!面对大谣的软绑架,心虚气短的领导用硬权力支付了赎金,这才是最大的悲哀!@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963评论 84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长征出发地于都的声音

    .同意@点子正 的观点,记者首先有职业操守,既然承认将“广告费和业务费5.13亿”说成“广告费5.13亿”是个错误行为,就可能存在其它错误之处,且中联重科先前已经多次与新快报沟通协调,却仍要把一个企业往死里报道,这里面肯定有猫腻。记者是很NB,但绝对不能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人的工具,又一个格祺伟
    展开全文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記者是當下的弱勢族群、高危職業,新聞民工的說法看來是準確的。舊時代都不敢輕易做的事,現在倒是肆無忌憚了,這還是改革開放的中國嗎?
    转发 384评论 23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李敖評說

    【敖评】央视在格祺伟落网的报道里又测漏了。格祺伟买房子时以短信施压当地领导,领导的神回复触目惊心!一个硬招呼就可以8折,这意味着40万的房子32万就能拿下,一个招呼的含金量竟高达数万,特权之利可见一斑!面对大谣的软绑架,心虚气短的领导用硬权力支付了赎金,这才是最大的悲哀!@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新快報今天的作為,必將載入新聞史册。以一個头版來為自家報館記者被抓進行抗爭,这几乎是前所未有。就為这份担当,也要向新快報致敬!接下來事件会如何演变,继续关注。
    1. 微博附图
    转发 16468评论 279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回音壁#长沙警方回应:陈永洲存在捏造事实情形,造成对方重大损失。一是捏造中联重科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二是捏造中联重科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陈永洲没有具体依据,也未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只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 网页链接
    转发 114评论 7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事件追踪】23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记者的职务行为是否适用“损害商业信誉罪”、是否可以越过其单位直接对本人进行拘捕等问题引发热议。对此,中国记协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知悉此事,并已介入调查。(详见长微博)@新华社中国网事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61评论 96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有理说不通

    【抓律师、抓记者】抓律师、抓记者,引发公众恐慌!律师、记者真有显著罪嫌时,当然可以依法拘捕,但标准一定得更加严格,因为律师、记者职业本身就是一个格外容易得罪官府和权贵的职业。如果对这两个职业的权利没有特别保障,那么等于将制约权贵、维护民权最重要的职业置于贪官奸商十倍血腥威胁之下!
    转发 1305评论 411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吴魁明律师

    【2013中国法制看湖南】先有永州以“扰乱社会秩序”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后的艰难诉讼维权;后有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中院秘密执行死刑;再有打死瓜农的数名临武城管被“带走调查”迟迟无结果;又有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抓走。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779评论 16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