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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小故事#【019】母亲让女儿换30万的彩礼,给弟弟结婚。案例一、雅安市荥经县一名17岁女孩被母亲先后两次均以20多万彩礼卖掉后喝药自杀。该爆料网友称,女孩嫁人后两次均逃回娘家,第二次男方要求女方家里赔50万,女孩家属不愿退钱多次用棍子殴打女孩正观记者就此事致电荥经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该女孩已死亡,具体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二、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江塘乡何墩村,16岁的汪燕玲,因父亲逼迫她嫁给一个36岁的男人,元月12日,女孩一怒之下喝下了农药百草枯,至今仍在安庆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里抢救。但主治医生告诉家人以及来探望的亲属,百草枯是世界上最剧毒的农药,只要喝下15mL,她的身体各个器官就会慢慢腐蚀。截止元月20日下午,汪艳玲已不能进食,但是神志却清醒。三、河南父母收66万彩礼用来还债,让19岁女儿出嫁,网友:“卖女儿”近日,河南有个19岁新娘出嫁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穿着秀禾服的新娘才刚满19岁,即使画着妆还是显得稚美,本应该是在读大学的年纪却结婚了。这是为什么呢?据知情人透露新娘家欠了很大一笔债务,为了还债便收下新郎家的66万彩礼,将才19岁的女儿嫁了过去。新娘和新郎的婚事就是2家大人定下的婚事。新郎和新娘就是相亲认识,男方家对这个新娘很满意。11月27日,微博上出现了一篇“父母为30万元彩礼逼婚”的求助帖。发帖女孩小洁称:“父母要把我强硬带回老家结婚,骗30万的彩礼,给我弟弟结婚。”律师说法根据民法典本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上的具体体现。该规定的核心是,男女双方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应当由当事者本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当事人结婚或者不结婚。买卖婚姻,就是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造成的婚姻,这是违法的。无论是为了给弟弟结婚,用女儿换彩礼,还是为了别的原因借结婚名义索取财物,都是违法的。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小法官训练营问题一、父母能否不顾女儿反对,将其强行嫁给不喜欢的人?答:#春林婚姻律师# #法律职路# 018小法官训练营答案问题一:小红小兰都是女孩,两个人非常相爱,她们两个对外以夫妻相称,她们去民政局要求结婚,能办理结婚登记吗?答:不能。问题二:小明和小兰约定情人节去领结婚证,可是那天小兰因为疫情原因被隔离了,小兰孪生妹妹小红去替小兰领了结婚证,请问,小明和谁结婚了?答:小红。问题三:四川某彝族自治县女孩不满20岁,能结婚吗?答:不能。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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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小故事# 【016】父母申请失踪,妻子申请死亡,法院怎么判?同时申请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法院如何做?案例王先生2014年3月8日搭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次由吉隆坡飞往北京的航班后失联。2017年9月19日,申请人李女士向本院申请宣告王先生死亡,王先生父母不愿意宣告孩子死亡,要求人民法院宣布王先生失踪。人民法院发出寻找王先生的公告,三个月期满后,王先生仍然下落不明,法院宣布王先生死亡。律师解读在现实当中,经常会有丈夫失踪,妻子管理家产,失踪丈夫的父母要求宣告孩子死亡,妻子想宣告失踪。有的时候,丈夫失踪多年杳无音信,妻子无法开始新的生活,想要宣布死亡,而父母,不想宣告死亡,想要宣布失踪。怎么办呢?如果有人要求宣告死亡,有人要求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该宣告死亡。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四十七条【宣告死亡的优先适用】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春林婚姻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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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小故事# 【014】马航失联人员家属宣告死亡案例:马航失联人员家属宣告死亡王先生2014年3月8日搭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次由吉隆坡飞往北京的航班后失联。2017年9月19日,申请人李女士向本院申请宣告王先生死亡,因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于2017年9月26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王先生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经届满,王先生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王先生搭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于2014年3月8日意外失联后下落不明,本院在受理李女士的申请后,依法发出寻找王先生的公告,现法定的公告期间已经届满,被申请人王先生仍没有音讯。自此,被申请人王先生下落不明已达三年之久,申请人李女士申请宣告王先生死亡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法应当宣告王先生死亡,意外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宣告王先生于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死亡。律师解读现实生活中,死亡有两种,一种是有死亡证明的自然死亡,另外一种就是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它是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推定自然人死亡。法律上设立宣告死亡制度,对结束下落不明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不稳定状况,稳定社会经济生活是有重要意义的。比如婚姻关系、劳动关系、合同关系、财产分配等,都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死亡,一是下落不明满四年;二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马航失联事件,有权机构没有宣布死亡,因此,只能认定为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就可以宣告死亡。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死亡日期的确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时,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一)被申请人的近亲属;(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的亲属;(三)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但是不申请宣告失踪不影响其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除外。小法官训练营问题一:谁可以宣告死亡?答:问题二:被宣告死亡的人,哪天是死亡时间?答:#春林婚姻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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