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律师微舞台: 不管发生了什么案件,国家办案机关都有法律义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任何公权机关都不得违背,更不能对办案律师进行打压、报复和陷害。否则,将是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严重践踏,使国家法治陷入瘫痪状态!
【绝食争取会见权!现场被戒严,水、食物不准带入】感谢南通徐利艳大姐冲破障碍给我和@伍雷论法的精神 带来的热水。律师要求会见,依法拘留所必须即时安排,我们已经绝食超过二十小时,七星拘留所仍践踏法律践踏人权拒不安排会见,他们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为权利而斗争,不惜绝食!
- 不管发生了什么案件,国家办案机关都有法律义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任何公权机关都不得违背,更不能对办案律师进行打压、报复和陷害。否则,将是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严重践踏,使国家法治陷入瘫痪状态。//@大律师微舞台: 转发微博
【悼】马来西亚总理今晚宣布,“我们怀着深深的悲切告诉大家,MH370客机已在南印度洋坠海…机上无一人生还”。为遇难者献花:🔗 网页链接
作为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哈某倡议立即召开全国律师代表非常大会,从律师会费中拨出仨俩亿,组织二十万会员,下载收看大韩民国彩色故事影片《辩护人》,通过学习韩国同行舍生忘死奉献法治反对独裁精神,发现本会的英雄模范,掀起向浦志强律师学习,争当哈律师的好风尚:每年收那老多钱,就干件好事儿嘛!
惊闻我与何辉新律师在常熟法院门口被打,前来旁听顾案的瑞典,英国,瑞士,美国驻上海领事馆的领事,副总领事等紧急约见了我们。由于何辉新律师需要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我一个人向他们介绍了我们律师在警察围观下被打的过程…
【死磕派律师如何死磕】@杨学林律师 把死磕精神提炼为“吓不走、打不怕、累不倒、拖不垮”,@周泽律师 加了一条,“气不死”。“各方面都要生气,法院的气要生,检察院的气要生,特别是受害人的亲属,经常就是开着开着庭,‘腾’站起来骂我们这帮人造谣,包庇杀人犯。”全文阅读:🔗 网页链接
- 虚伪的政客,达到目的后就原形毕露!//@钟锦化: 毛泽东主席早期激越的民主思想与后期无视民主法治的实际做法为何截然不同?这种怪异现象值得今天许多人好好研究。做为后来者,我们更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大律师微舞台: 转发微博
- 被微博屏蔽毛泽东主席早期激越的民主思想与后期无视民主法治的实际做法为何截然不同?这种怪异现象值得今天许多人好好研究。做为后来者,我们更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大律师微舞台: 转发微博
关于谌洪果副教授申请辞职一事的说明:西北政法大学 关于谌洪果副教授申请辞职一事的说明 2013年12月23日上午九时许,我校刑事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副教授谌洪果向所在学院提交辞职申请。同 ...(发自@微博桌面 http://t.cn/zjj9IWH)
关于谌洪果副教授申请辞职一事的说明:西北政法大学 关于谌洪果副教授申请辞职一事的说明 2013年12月23日上午九时许,我校刑事法学院法学理论教研室副教授谌洪果向所在学院提交辞职申请。同 ...(发自@微博桌面 http://t.cn/zjj9IWH)
【上海#大律师微舞台#法律讲堂温商民营企业家专场圆满结束】上海温州商会创始会长、原东海舰队副司令员刘际潘将军,上海金融办谢俏洁处长,上海交大教授、徐汇区宣传部副部长李康化先生,上海温州商会名誉秘书长、原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方建宇先生以及五十余名在沪著名温商企业家出席讲堂。特致感谢!
【上海#大律师微舞台#法律讲堂温商民营企业家专场圆满结束】上海温州商会创始会长、原东海舰队副司令员刘际潘将军,上海金融办谢俏洁处长,上海交大教授、徐汇区宣传部副部长李康化先生,上海温州商会名誉秘书长、原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方建宇先生以及五十余名在沪著名温商企业家出席讲堂。特致感谢!展开全文
【“大律师微舞台“启动仪式暨第1期通知】作为一次法律界的盛事,报名截止,人数超额完成,私信报名成功的网友将收到本微博的回复, 邮件和微信的报名也会收到回复,时间,今晚18:30,地点:上海新闸路356号102室weecoffee,有能够参与报道的媒体记者,可以私信官方微博@WeeCoffee微咖 增加临时名额。展开全文
- 这个启事我2013年7月16日曾发过,估计很多朋友可能没看到,最近还是有不少热心朋友问起,再转发一遍。感谢大家对#大律师微舞台#的关注和支持!找到合适场所我们将尽快再推出。
- //@钟锦化: 明天下午2点,温州於其一被双-规死亡案将在浙江衢州市中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请网友们来了解一下法院“庭前会议”是怎么回事吧。//@大律师微舞台: 转发微博
【刑诉法与司法解释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司法解释详细规定请点开大图。@迟夙生律师 @浦翠兰律师 @小斯在北京 @浙江公安 @浙江检察 展开全文
- 明天下午2点,温州於其一被双-规死亡案将在浙江衢州市中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请网友们来了解一下法院“庭前会议”是怎么回事吧。//@大律师微舞台: 转发微博
【刑诉法与司法解释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司法解释详细规定请点开大图。@迟夙生律师 @浦翠兰律师 @小斯在北京 @浙江公安 @浙江检察 展开全文
- //@钟锦化: 感谢社会各界一直来对#大律师微舞台#的关注和支持!感谢上海市各级领导对#大律师微舞台#的包容和厚爱!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法治进步,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