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搜索结果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王才亮律师

    因为刑事辩护被占坑,张庆方律师瞄上了鹰潭中院的几位负责人的学历及论文问题。这件事换一个角度来看,暴露了我们前些年来对在职干部学习拿文凭的制度上的漏洞。官员要文凭,学校要效益,两者一拍即合就批量生产了一大批高学历“人才”。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侯志涛本人号

    侯志涛向全国法律人的一封求救信!!全国法律人,你们好。我是侯志涛,也是一名法律人,原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410534959,曾从事律师工作十年。当大家看到这个信息或者视频的时候,我可能遭六盘水政法系统迫害而牺牲,也可能受不了被侮辱而自杀,或者被六盘水政法系统非法羁押,都有可能,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我、我的团队成员、我的当事人、我的执行案件合作律师(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唐林律师)正在遭受六盘水政法系统的迫害。自2023年11月20日开始,我的团队6名成员、民营企业债权人负责人马艺珈伊、唐林律师陆续都被六盘水公安抓起来了,我现在也被全国搜捕,定的是寻衅滋事。在这里,我想澄清的是,我们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是申请执行人(民营企业)的代理人,在代理法院强制执行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方国企)过程中,发现执行法院存在众多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便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进行了报道,包括:六盘水水城区法院违法解冻1500余万元、一个法院同时间段同时使用两枚公章、一个法官四个身份;六盘水中院违法给债权人代理人(我)使用警械(手铐)等。执行法院针对自己的错误,在被报道以后,不仅不予以纠正,反而联合当地公安,使用刑事手段,抓捕债权人负责人、债权人代理人,我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刑事手段迫害民营企业家(债权人)、迫害申请执行人代理人、迫害申请执行人律师的一起典型司法案例。申请执行人(民营企业)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地方国企)的案件尚有四件,两件在水城区法院、两件在六盘水中院,执行金额本息总计在六七千万以上(具体金额不断增加中),在诉讼中的案件有一件、未启动诉讼程序的的欠款项目还有两个,总计欠付金额有2个多亿,诉讼中和未诉的金额尚不确定,暂且不说,仅有生效裁判、仲裁文书确认且进入执行程序的四件案件总金额就在六七千万以上,在债权人代理律师、我的团队成员被抓起来以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谈判,以还1200万元的金额将所有欠款全部了结,在申请执行人未答应的情况下,又将申请执行人负责人马艺珈伊抓了起来,所以,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刑侦手段迫害民营企业家(债权人、申请执行人),达到少还钱目的的典型案例。现在,我冒着被发现、被抓捕的风险,发出此条微博,向全体法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出求救信,希望大家能帮帮我们。希望刑事辩护律师能想办法联系上我团队成员、我的当事人(债权人)、我的合作律师(唐林律师)的近亲属,受委托进行无罪辩护,也希望更多人敢于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方式对六盘水的行为进行监督,侯志涛在此叩谢。这不仅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对法律人发声的一种社会司法倾向,大家想想,如果我们因为在自媒体发声而被处以刑罚,这将成为其他司法机关的一种判例参照,只要有法律人敢于在自媒体实事求是的发声、讲真话、讲实话,都有可能被当地办案机关联合公安利用刑事手段而迫害。最后提示各位,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启信宝、威科先行等可以查看裁判文书的网站,查询一下这个被执行人被执行、被诉讼的案件,不仅欠我们债权人的款项,还欠其他债权人的款项,被执行人原负责人马庆东在被执行法官询问时自认该公司负债30个亿。另,大家可关注“唐林说执行”微博和“侯志涛本人号”微博,了解更多案件事实与经过,也可百度“马艺珈伊”了解更多案涉项目的违法,甚至犯罪,2021年,央广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过。司法公正,人人有责;监督司法公正,人人有责;维护公平与正义,人人有责。我强烈要求六盘水撤案、放人;撤案、放人;撤案、放人。@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张泽群 @新京报 @新华网 @人民日报评论 @人民日报 @贵州长安网 @环球网 @环球时报 @北京刑事律师张雨 @迟夙生律师 @曾维昶律师 @法职_庞九林律师 @法治日报 @法治网 @法治周末 @凤凰网 @凤凰卫视 @凤凰周刊 @封面新闻 @公安部刑侦局 @共青团六盘水市委 @贵州都市报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长安网 @国是直通车 @海南法律人说执行 @海南执行方长康 @郝亚超律师 @何兵 @红星新闻 @黄斌 @黃英豪 @环球时报 @环球网 @呼喊正能量 @廖睿 @京都律师事务所 @九派新闻 @李贵生以案说法 @李金平律师 @李树亭律师 @六盘水日报 @六盘水市检察院 @李庄 @律媒桥 @律师李长青 @毛立新 @南方都市报 @南方周末 @澎湃新闻 @人民日报 @央广网 @王昊宸律师 @王誓华律师 @杨学林律师 @吴国雄律师_海关案_走私刑事辩护 @西安田凯法师 @刑事辩护律师范望平 @新华网 @杨沅其lawyer @虞大律师 @于建嵘 @周海洋律师 @周立新律师906 @周筱赟律师 @周泽拍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侯志涛本人号的微博视频收起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律师张海爱国启蒙

    #刑事辩护##扫黑除恶# 今天曲阳孙四会案宣判。一位兢兢业业为村民搞建设的村支书,村民有口皆碑,一个月工资1500与村委工作人员完全一样,一分钱没占还倒贴公益,请客招待费自己花钱,缷任时帐上余留三百万。没欺负过任何一个当地村民,开底一个月几乎成了事迹表彰会。就这样的好村官因权势人物迫害竟给判为恶势力组织,定刑十四年。曲阳是保定的,仅曲阳一地这些年给打了六家黑恶势力,前年我还办理一个苗宗普黑社会冤案。听说香港才有三家黑社会,瞧瞧这小小曲阳,真的是遥遥领先啊,甩香港警察一个世纪啊。收起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2. 微博附图
    3. 微博附图
    4.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桂义律师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律师张海

    #思想者互动##法律思想##民国##刑事辩护# 武志红在《巨婴国》中一篇文章是中国农民的皇帝梦,说的没错。国人的心理往往排斥反对派,他们总是把反对派说成反动派。可是我用亲身的体会告诉大家,没有反对派甚至反动派。没有谩骂,没有攻击,可能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人的成长都缺少活力。微博我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粉丝从49000现在涨到66820,这些都归功于我的反对派。收起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2. 微博附图
    3.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王亚林律师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ETtoday新聞雲

    【前律师时隔1年再探铁链女 村口设管制哨...登记被标注「可疑」】网页链接「颈栓狗链」的徐州8孩母亲事件在2022年初闹得沸沸汤汤。事隔1年,曾为大陆百强律师排名第二、专精刑事辩护的李庄再探董集村,没想到不仅被挡在村口的管制哨前,找来警察排解仍无果,最终连村子都没进去,遑论看 ...展开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2. 微博附图
    3.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王才亮律师

    老律师经验谈之12:做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 老律师经验谈,就是老律师要把自己执业当中的经验教训公开出来,让更多的人能作为参考,进一步了解法律规定,选择最佳的维权路经,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 律师界正在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看了一些介绍这个活动的典型文章,感觉皆没有讲到关键点上。对此,我的观点是: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让“党和人民满意”应该具体化,不能是虚无缥缈的。让党和人民满意具体说来核心内容应该是“依法让委托人满意”。 我的观点“依法让委托人满意”,这句话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满意对象具体化应该是委托人。例如一些律师是党委和政府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或案件代理人,那么他的工作是不是应当是让聘请他的党委和政府部门满意? 又如,行政法律服务的案源大部分来自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委托是不是要让委托人满意? 委托人(无论是体制内外)不满意,他就不会掏腰包请律师。没有人支付律师费,律师们就得饿肚子,这个行业将难以为继。 要改变中国律师靠赚取律师费养活自己的现状,除非历史倒退到40年前。那时候,中国律师都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穿着警服,拿着财政拨款发的工资、奖金,分配住房。这种倒退可能很难,因为最近中央领导在讲改革开放不能倒退,长江黄河不能倒流。现实也很难倒退的回去,现有的财政收入供给现有的体制内的人使用还很不够的感觉,应该没有钱再来把律师行业包下来。 第二个层次,让委托人满意应该是律师的工作目标和努力的方向。但是,律师让委托人满意与否受到法律的限制。 首先,律师只能依法给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是当事人,律师的工作与委托人的期待并不能完全重合。律师不能支持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 例如,刑事辩护中,辩护人认为委托人罪轻或者无罪,不是认为那种被指控的犯罪是正确的,而是认为委托人没有或较少有那种犯罪行为。 又如,律师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时不能赞同甚至出主意支持行政机关的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理,律师可以帮助行政相对人维权,但律师不能站在冲突的现场去抵抗认为是违法的执法行为包括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强拆者的暴力。 其次,十分重要的现实情况是,律师服务的成败与否也就是能否达到委托人所期望的效果,不仅要靠律师运用好法律知识与工作技巧,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案件本身事实与法律的规定,还要依赖于司法是否公正。 需要重视的是,当前提供行政法律服务的律师如何努力通过法律手段,使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够尽可能的符合法律规定,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这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律师“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重要标准。 ……。 我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每年都有10%至20%的案子是我认为在法律和事实上是应当胜诉才接受委托的,但结果就是败诉了。虽然绝大多数委托人对我的工作本身满意,对效果的不理想表示理解,但我一直认为有愧于委托人的信任。 例如……。 我的上述观点不知道对不对?但我的内心坚持认为律师让党和人民满意应该具体到依法让委托人满意,最终的目标应该是能够通过我们的服务努力使民众相信法律,在遇到权利受损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来维权。反之,便是党和人民不满意。 综上,“让党和人民满意”这个目标的实现,仅仅靠律师行业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制度与环境的改革与进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王才亮律师

    怎样才算党和人民满意? 律师界正在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看了一些介绍这个活动的典型文章。我的观点是: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和人民满意”应该具体化,不能是虚无缥缈的。让党和人民满意具体说来核心内容应该是“依法让委托人满意”。 我的观点“依法让委托人满意”,这句话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满意对象具体化应该是委托人。例如一些律师是党委和政府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或案件代理人,那么他的工作是不是应当是让聘请他的党委和政府部门满意? 又如,行政法律服务的案源大部分来自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委托是不是要让委托人满意? 委托人(无论是体制内外)不满意,他就不会掏腰包请律师。没有人支付律师费,律师们就得饿肚子,这个行业将难以为继。 要改变中国律师靠赚取律师费养活自己的现状,除非历史倒退到40年前。那时候,中国律师都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穿着警服,拿着财政拨款发的工资、奖金,分配住房。这种倒退可能很难,因为最近中央领导在讲改革开放不能倒退,长江黄河不能倒流。现实也很难倒退的回去,现有的财政收入供给现有的体制内的人使用还很不够的感觉,应该没有钱再来把律师行业包下来。 第二个层次,让委托人满意应该是律师的工作目标和努力的方向。但是,律师让委托人满意与否受到法律的限制。 首先,律师只能依法给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是当事人,律师的工作与委托人的期待并不能完全重合。律师不能支持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 例如,刑事辩护中,辩护人认为委托人罪轻或者无罪,不是认为那种被指控的犯罪是正确的,而是认为委托人没有或较少有那种犯罪行为。 又如,律师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时不能赞同甚至出主意支持行政机关的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理,律师可以帮助行政相对人维权,但律师不能站在冲突的现场去抵抗认为是违法的执法行为包括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强拆者的暴力。 其次,十分重要的现实情况是,律师服务的成败与否也就是能否达到委托人所期望的效果,不仅要靠律师运用好法律知识与工作技巧,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案件本身事实与法律的规定,还要依赖于司法是否公正。 “有理走遍天下”是一种理想,而不是没有附加条件的。现实中,人们有行动的自由,而这种行动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健康码弹窗后连机票车票都买不到,如何去走遍天下? 我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每年都有10%至20%的案子是我认为在法律和事实上是应当胜诉才接受委托的,但结果就是败诉了。虽然绝大多数委托人对我的工作本身满意,对效果的不理想表示理解,但我一直认为有愧于委托人的信任。 例如,许多地方政府以土地房屋对外招商引资时皆出具相关的土地房屋合法的证明文件,吸引投资者进来。投资者在政府的同意下建造房屋,安装了生产线从事加工业的生产;也有的投资者将已有建筑物进行装修,改成星级酒店。政府机关收税时乐呵呵的,没过几年,政府要腾退了,翻脸就不给补偿而以违法建筑强拆了之。像这一类案件目前数量较大,而结果却不尽相认,有的地方的司法环境好一些,在行政复议阶段就解决了。也有的走到了行政诉讼当中,效果就各不相同,有的得到了法院公正裁判,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保护。也有的立案都万般艰难,立案后法院仍是怪招迭出,目的就是一条千方百计的驳回投资者的诉讼请求。 我的上述观点不知道对不对?但我的内心自坚持认为律师让党和人民满意应该具体到依法让委托人满意。最终的目标应该是能够通过我们的服务努力使民众相信法律,在遇到权利受损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来维权。反之,便是党和人民不满意。这个目标的实现,仅仅靠律师行业的努力是不够的。 2北京·北京陶然亭公园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成都王彬如

    今天是2022年5月18号,旱晨我所在温江区永宁镇信访办的主任张东等,采用刑侦手段找到我,这种方式就是违法的,交流几分钟他们离开我住的地方,我申明电话畅通不会自杀也不会抑郁死亡,若失联定是地方政府所为,同时我昨天向公安部及北京市公安局邮寄了人身保护申请书,敬请各大微友持续关注北京之行!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2. 微博附图
    3. 微博附图
    转发 6评论 1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成都王彬如

    今天是2022年5月18号,旱晨我所在温江区永宁镇信访办的主任张东等,采用刑侦手段找到我,这种方式就是违法的,交流几分钟他们离开我住的地方,我申明电话畅通不会自杀也不会抑郁死亡,若失联定是地方政府所为,同时我昨天向公安部及北京市公安局邮寄了人身保护申请书,敬请各大微友持续关注北京之行!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2. 微博附图
    3. 微博附图
    转发 6评论 1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胡贵云律师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周泽,二审代理安徽律师吕先三涉嫌诈骗案,通过积极的、卓有成效的辩护,使得案件犯罪数额调整,且改为未遂,刑期从一审的12年改判为3年,可谓功不可没。但就因为该案,现拟被停业一年。周泽律师目前已收到听证告知书。
    快讯: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周泽,因为安徽律师吕先三辩护,拟被停业一年。周泽律师目前已经收到听证告知书。周泽,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经办理大量知名刑事案件,近年来,尤其是为蒙冤律师、蒙冤记者、蒙冤企业家、蒙冤大学教授辩护,为司法公正做出了卓越贡献。
    1. 微博附图
    转发 98评论 58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王誓华律师

    【大家请关注律师权益保护的笑场】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周泽,因为安徽律师吕先三辩护,拟被停业一年。周泽律师目前已经收到听证告知书。周泽,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经办理大量知名刑事案件,近年来,尤其是为蒙冤律师、蒙冤记者、蒙冤企业家、蒙冤大学教授辩护,为司法公正做出了...全文: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伍雷洗冤

    快讯: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周泽,因为安徽律师吕先三辩护,拟被停业一年。周泽律师目前已经收到听证告知书。周泽,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经办理大量知名刑事案件,近年来,尤其是为蒙冤律师、蒙冤记者、蒙冤企业家、蒙冤大学教授辩护,为司法公正做出了卓越贡献。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邓树林律师

    广东葛永喜律师:继司法当局趁我在外省开庭之际勒令我们律师事务所退回林祖恋儿子汇来的律师费之后,林家聘请的另一辩护人玉品健律师也在前往陆丰的路上被“追回”。将“保障人权”写在宪法上(刑事辩护律师都知道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也写着“保障人权”),却让嫌疑人电视认罪,令律师无法介入。这就是依...全文: 🔗 网页链接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富敏荣律师

    SPAM @斯律斯律: 绝大多数律师,都会远离刑事辩护,只能让中国的人权更遭诟病,犯罪嫌疑人的日子更加难熬。在中国,法网越来越密,寻衅滋事罪等口袋罪扩大化,刑讯逼供的阴魂依然不散,每一个公民,都可能被罗织进去,不要以为丧钟为别人而鸣…刑法、刑诉法的退步,实质上是民权的退缩🔗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吴国阜律师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李蒙不蒙你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伊彦律师

    【聂案简报】判处聂树斌死刑立即执行的聂树斌案一审卷宗,存在多次拆装、涂改、伪造嫌疑。卷宗50多页材料,重复、缺失、涂改严重。页码混乱,惨不忍睹。甚至竟无一审判决!错将二审判决作为一审结案判决装入一审卷末。这样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法院、法官该当何罪?此情不向社会披露天理难容!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常州姚宝华家属

    //@陈建刚律师: 不说他们是土匪,匪帮没有他们无耻。//@周泽律师: 昨晚得知周案宣判消息,一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审判,都得不到纠正,如何依法治国?本案一审上海翟律师及江西徐律师辩护,二审我与李金星律师辩护,两种不同风格的辩护,若结果都是一样,刑事辩护,至少某些案件的辩护,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空门善悟

    评论@律坛怪侠刑事辩护 的博文【【周泽律师】对小河案两周年暨冤案申诉研讨会台前幕后的情况通报】:"18届4中全会主要看点;关于司法公正,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查看原文:|【周泽律师】对小河案两周年暨冤案申诉研讨会台前幕后的情况通报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洛阳律师孙瑞红

    发表了博文《洛阳刑事辩护律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毛洪涛律师

    近日,与钱列阳、焦鹏、石红英等律师一道赴新疆调研刑事专项案件,与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协会、自治区公检法机关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调研期间,四位律师还分别就《刑事辩护质证相关问题》《非法证据排除的技巧》《法庭语言艺术的相关问题》《刑辩律师的思维和语言》等内容与新疆律师同行进行了交流。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不耕田的水牛

    转发 16169评论 230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小小红红2012

    更为奇特的是,先后分案开庭的6位“共同受贿”当事人全部翻供,均称受到威逼刑讯,此案还有2位所谓“受贿主犯”在“案发”2年后的2014年4月被“控制”,仍未开庭质证,就对其他“共同受贿”人进行枉法判决。案发后,所谓“行贿人”还在相关市政府部门会议上发言。@贾慧平律师--专做刑事辩护 @知青记者
    展开全文
    转发 56评论 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和讯网

    【人大常委会修刑法拟增“收礼罪” 量刑比受贿轻】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官员单纯收受礼金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视情节轻重要受党纪、政纪处分。此前,在“贿赂案件的刑事辩护”论坛上,有专家曾透露,为打击官员“礼尚往来”,正在研讨的刑法修正案(九)或写入收受礼金罪。🔗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迟夙生律师

    《[蜡烛][蜡烛][蜡烛]牛律师刑辩团队沉痛悼念人权宪政追求者徐灿律师[蜡烛][蜡烛][蜡烛]》一名优秀的律师、一位人权宪政的捍卫者、著名公益律师......在与病魔进行了长期斗争之后——2014年10月7日0时12分,英年早逝,离开了我们。🔗 网页链接
    转发 33评论 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邓树林律师

    广而告之[话筒]2014年10月4日,著名律师@草原狼世界 将到我们黑龙江夙生律师所为我们全体律师讲《毒品案件的刑事辩护技巧》。时间:上午八点开始一整天。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68号夙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欢迎所有爱好涉毒案件辩护的刑辩律师及有兴趣的各界朋友参加。
    展开全文
    转发 143评论 2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迟夙生律师

    感谢曹律师对刑事辩护工作的贡献! //@草原狼世界: 一定要把毒品犯罪辩护的经验交流。专注才能专业。
    广而告之[话筒]2014年10月4日,著名律师@草原狼世界 将到我们黑龙江夙生律师所为我们全体律师讲《毒品案件的刑事辩护技巧》。时间:上午八点开始一整天。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68号夙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欢迎所有爱好涉毒案件辩护的刑辩律师及有兴趣的各界朋友参加。
    展开全文
    转发 143评论 2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夙生律师事务所

    广而告之[话筒]2014年10月4日,著名律师@草原狼世界 将到我们黑龙江夙生律师所为我们全体律师讲《毒品案件的刑事辩护技巧》。时间:上午八点开始一整天。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68号夙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欢迎所有爱好涉毒案件辩护的刑辩律师及有兴趣的各界朋友参加。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