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面欧盟曾在07年考虑在所有成员国实施“一股一权”的法律,但由于金融危机,他们已放弃此想法。今年早些时候,法国正式通过了“Loi Florange”法令,意图阻止他们不想看到的外国收购。凡是法国的上市公司,其股份被同意持有者持有的时间超过两年,该股份“一股一权”的权利就会增加至“一股双权"展开全文
【股东权利】从阿里巴巴的上市看股东权利的丧失。对于像阿里巴巴等公司的“让投资者靠边站”的行为,越来越多的世界大型股票交易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 🔗 网页链接 译者@老狒狒
- #阿里上市#:6月18日,因失去 @阿里巴巴 IPO,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委员会发出报告,称香港应该重新考虑“一股一权”制度,接纳新的股权和管理结构,以允许企业以不同的合法形式在香港进行IPO。因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与香港的“一股一权”制度相背,阿里巴巴选择在美IPO,
- 【阿里巴巴赴港上市失败 或引发香港修改IPO规则】此前香港证券交易所以公司治理结构不合要求为由,放弃与阿里巴巴的IPO交易,促使其转投美国挂牌上市,融资逾200亿美元。据彭博社,这个数字很可能超过香港股市去年的IPO总额。错失阿里巴巴后,香港政府或将调整IPO规则,重新考虑“一股一权”制度。展开全文
- 【阿里巴巴赴港上市失败 或引发香港修改IPO规则】此前香港证券交易所以公司治理结构不合要求为由,放弃与阿里巴巴的IPO交易,促使其转投美国挂牌上市,融资逾200亿美元。据彭博社,这个数字很可能超过香港股市去年的IPO总额。错失阿里巴巴后,香港政府或将调整IPO规则,重新考虑“一股一权”制度。腾讯展开全文
- 【错失阿里巴巴后香港考虑调整IPO规则】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委员会今日在一份报告中称,香港应该接纳新的股权和管理结构,以允许企业以不同的合法形式在香港进行IPO。报告称,香港应该重新考虑“一股一权”制度,从而向“全球任何一家优秀企业”敞开IPO大门。🔗 网页链接
- 这次我抓住了机遇,昨夜我一直守在电脑前 果真我们都关注阿里时 京东已经悄然继除夕夜和4.19更新F1后,于昨日再次更新F1,融资脉络越发清晰! 这次我的观察领先于大多国内财媒 京东IPO价格区间为16美元到18美元,计划通过IPO交易筹集最多16.9亿美元 此外AB股结构确定187,371,240股流通普通A股一股一权展开全文
- //@mayayun: 阿里小金融集团、菜鸟物流、阿里云计算未来的主流都没有上市!如果以后都上市吊暴了!比现在阿里集团打包上市还牛! //@鲁振旺: 这么大的融资,对纽交所来说也是大事了,香港人坚持一股一权,美国人无所谓,合伙制也接受,本来AB股也是不公平的
#传闻#【阿里巴巴IPO首选纽交所 最多融资150亿美元】这将使其成为中国公司在美IPO的最大规模交易,同时也将跻身于美国市场上有史以来最庞大的IPO交易之列。如果纽约证券交易所吸引阿里挂牌,则无疑将是一场巨大的胜利;而对于其竞争对手纳斯达克OMX集团来说,则将是又一次挫败。 🔗 网页链接
- 京东还设计了AB股计划,允许刘强东等京东管理层以一股20权的投票权上市,其它股东均为一股一权。假设京东上市公开发行的股本占京东总股本的20%,那么刘强东对京东上市后的控制权则高达84.8%。计划规避了任何第三方机构对京东恶意收购的可能 🔗 网页链接
- //@王建国: 回复@乡下人王建章: 如果不同意人权中政治权力的所有权相等,那就等于一人一票委托公权力的民主违反人权。至于经济权力则来自股权,一股一权。而知识权力和影响权力(reference power)则是不平等的。权利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对你的学识背景,则不敢妄评!
人权属于自然权利(rights),与生俱来。人权中的核心权利是人生下来的权力(power)平等,所以一切权力的集中使用必须来自授权委托和用权承诺,并用契约界定,构成权力制衡。可见,没有权力制衡的宪政民主,就没有人权。这样看来,中国还是个没有核心人权的国家! - “根据一股一权,所有股东都应当有权提名。如果大股东们想要在股东协议中强强联合,他们完全可以自由决定,但公司章程中不应该包含任何类似的条款。”“任何人或者团体都不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确立特殊权利。”这是香港公司法例,从阿里巴巴上市受阻,我看到了马云的脆弱,那就是不懂公司治理,可惜了。
- #你所不知道的阿里巴巴#马云为了寻求在香港上市,曾向香港提出AB股制,又提出合伙人制,目的就是想继续控制阿里,但香港以制度不能为个别公司破例而拒绝。互联网公司在创业初期因为风投的进入,导致股份被稀释,如果一股一权,创始人会因为股权太少被排挤出董事会,自己辛苦创立的公司将拱手让给风投。展开全文
- 关于阿里巴巴放弃来港上市,说到底,阿里希望通过A+B的股权,用较少的钱得到较大的控制权,也许在面对一些重要事情上会表现出好的决断力,但对散户来说,其实违背了香港一股一权的原则,只要散户买入这样股权结构的股票,就相当于签了一个不公平条约。ANYWAY,对我而言,能上市就好。
- 一股一权是铁律!【港府明确表示无意改变现行上市规则 阿里赴港IPO告吹】原标题:香港明确不改规则恐无缘“阿里红利”香港特区坚持“同股同权”被解读为否决上市,阿里称上市地点仍未选定;如果阿里在港IPO,对港交所贡献几何?百转千回,阿里巴巴的IPO进程活脱一部TVB港 🔗 网页链接
- 马云居然要求港交所破例让阿里实行合伙人制,从而达到让少数股权持有人(他和他的管理团队,总计占不到股本的10%)控制公司董事会。不管他如何解释,这是对商业传统(一股一权)的公开挑战。如果每间公司的管理层都因为觉得自己很特别而要求如此,投资者的利益将很难保障。
- 不过恐怕港交所很难因为这样的解释,就对阿里巴巴开绿灯,放弃一直坚持“一股一权”的原则。其实,与其不断争论其香港上市还是美国敲钟,倒不如实在地看看它内在的管理艺术。 🔗 网页链接
【上市之外,阿里巴巴如何玩转分布式领导?】最近的马云有点烦?应该如此,毕竟上市的大事对于董事长还是有很大压力的。其实,与其不断争论其香港上市还是美国敲钟,倒不如实在地看看它内在的管理艺术。(via.经理+)🔗 网页链接
- 【阿里巴巴上市疑云】近日有消息称,为了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阿里巴巴已向港交所提交了一份“创新方案”,试图通过引入合伙人制度,满足港交所“拟上市公司不得有双重股权结构”的要求。然而有律师认为,这种合伙人制度依然违背香港公司法“一股一权”的规定。🔗 网页链接
- 【阿里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涉嫌违反香港《公司法》】“根据一股一权,所有股东都应当有权提名。如果大股东们想要在股东协议中强强联合,他们完全可以自由决定,但公司章程中不应该包含任何类似的条款。”DavidWebb强调。 🔗 网页链接
- 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所以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 //@21世纪经济报道: 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所以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展开全文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 【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涉嫌违反《公司法》】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合伙人制度“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为了保证政府对港交所的控制。法律人士解释,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网页链接
- 阿里巴巴集团是在开曼群岛注册,但在香港挂牌意味着需要同时遵守香港法律。”前述法律人士解释,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阿里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或违反香港《公司法》】“港交所的这个提名董事的特权,是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例《交易所及结算所(合并)条例》所确认的,该法例和香港《公司法》具有同等效力,而阿里巴巴只是适用《公司法》的一般公司。”香港一名熟悉相关法律的律师表示。🔗 网页链接
- #欧飞观点# 【因涉嫌违反《公司法》,阿里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阿里巴巴集团是在开曼群岛注册,但在香港挂牌意味着需要同时遵守香港法律。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 为什么不像百度那样做dual class structure ,AB股同股不同权。美国那些家族企业都是这么解决的//@21世纪经济报道: #一股一权# 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展开全文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 //@21世纪经济报道: #一股一权# 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所以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展开全文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 【阿里“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涉嫌违反公司法 】关于@阿里巴巴 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 法律人士认为, 阿里巴巴是在开曼群岛注册,在香港挂牌就要遵守香港法律。若在这种安排下上市,任何购买其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 网页链接
- 关注//@21世纪经济报道: 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所以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起诉。展开全文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 //@21世纪经济报道: 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所以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展开全文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 #一股一权# 由于马云及管理层仅持少数股权,如果按持股比例决定提名董事的数量,马云及管理层仅能提名董事会的少数席位,所以阿里希望通过合伙人结构提名更多董事会成员。如果最终在这种安排下上市,理论上而言,任何购买了阿里巴巴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以违反《公司法》一股一权为由提起诉讼。
#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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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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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报#【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前途未卜】近日,关于阿里巴巴试图通过合伙人制掌握多数董事会成员提名权的消息不胫而走。“港交所的态度已经明确,不会为阿里开这个先例。”某接近上市安排人士表示。此前,港交所是唯一一个享有这种“特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以保证港府有效控制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