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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斋的猫2011

    既然如此,那就所有的媒体都一视同仁吧,连自媒体也一样。别一方可以通过记者大说特说,另一方却必须守法。一方可以通过自己和律师在微博上大声质疑,却不允许另一方通过媒体回应质疑。//@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这个主要是程序问题,既然依法治国,就要把法律摆上面,是法庭宣判为准。现在搞这一出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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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乌坎村支书“电视认罪”开历史倒车?舆论怎么说】舆论指出,“电视认罪”俨然就是“媒体审判”,凌驾于司法程序正义。外媒报道指出“现在电视媒体本身的公信力就成问题,这样做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认为“利用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是必要的,但选择宣传的方式更重要”🔗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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