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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基里斯的清晨

    現在集會人士普遍要求人大撤回決議,這在法理上其實沒有操作性。如果美國國會通過了一條法案,人民群起反對。那麼唯一的途徑就是聯署入稟聯邦法院,根據憲制法理由法官來判決需要國會修正,也就是國會修正案。面對中國人大的決議,難道港人告到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去?所以在人大框架談屬於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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