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件事,我只有四个字:大汉奸,恨! //@一桶原油: //@扭腰粉丝团: //@尹国明: 同问@国资小新 @石化实说 //@林治波: 中石化与投资者持股比例为7:3,而董事人数竟为4:3,管理权却未按股权比例分配,同股不同权,且很容易导致控股而不控权。如果是你们自己家的企业,会这样设计方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