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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彣

    或许是我法律课看书的姿势不对,下辈子改正[鄙视]//@partener009: 你不得不佩服警方,没有掌握任何直接“聚众”的证据就敢抓人//@周彣: 破案靠审,而不是证据@徐昕 老师,法制国家都这么做吗?[思考]@partener009 //@大案: //@徐昕: 功权
    #六见王功权#李道演律师昨天顺利会见王功权。王告知公安至今对他已有累计85次提讯,尤其在11月初每天3-4次,侦查涉及罪名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由于王从无直接参与,主要查他有无资助此类活动。我们经过这两个多月辨护会见,进一步坚信王无罪。认为不应再羁押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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