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猫猫2011: //@杨名跨律师: /@魏杰律师: /@于建嵘: 保障公民财产不受侵犯,不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承诺?/@胡坤821: 若看到就请转出去,为了有一天你万一遇到不公之时,能有人替你呐喊!警察请示领导去了,我们一人喊一声吧。/@南通拆迁真黑: 这个国家到底要走向何处,这种抢劫和掠夺啥时是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