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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没有判决之前,还只是嫌疑犯,法院还没有审判之前,就说是罪犯,这是不可取的。假如警察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呢?为什么公检法要三权分立。其实这也是法律常识。 //@徐昕: 关注@大案 【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转发 6324评论 334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