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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魂血

    很有意思的逻辑。电视只是传播媒介,电视只是播放了陈永州自认栽赃,薛蛮子载脏,而同伙贺卫方就认为电视是法庭,陈永粥和薛蛮子被定罪了。是谁在藐视法庭的地位。把电视媒介认做他们亲爹。是不是平日把南方周末这个平面媒体当亲爹当惯了?贺卫方你的书在你爹南方周末的帮助下出版了吧。让你爹多掏点钱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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