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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维录

    如果陈永洲真的受到了刑讯逼供,那他的供词就不能作为判断事件的依据,新闻道德评判应该基于两个基础,一,自由开放的新闻环境,二,公平公正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确立。我们不能单独要求某个人当圣人,而自己可以无恶不作。//@张修林微博: //@范忠信: //@媒体人王业龙: 转发微博
    【胡舒立女士的文章,立论事实未必存在】央视镜头是否真实?陈永洲是否有罪?法院未判,当推公民无罪。再说事件中屡次违法、可疑事实历历在目:1.央视进入看守所、2.央视公开陈永洲言辞、3.警方阻碍律师会见,无律师的声音、4.警方跨省用私车、5.陈永洲脖子伤痕、6.不排除刑讯逼供等尚未发现的违法与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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