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应当传播正确的东西!并不是所有的事都需要法院裁判。行政、企事业单位处理内部事务的程序、依据与法院裁判的程序、标准是不同的。陈记者有异议,可以内部申诉。至于是否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可以争论//@袁裕来律师: 这个帖子竟有不少人唱反调,说明很多人都没有程序意识没有权利观念。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