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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山胡杨

    冷静!应当传播正确的东西!并不是所有的事都需要法院裁判。行政、企事业单位处理内部事务的程序、依据与法院裁判的程序、标准是不同的。陈记者有异议,可以内部申诉。至于是否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可以争论//@袁裕来律师: 这个帖子竟有不少人唱反调,说明很多人都没有程序意识没有权利观念。悲哀。
    今天,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吊销陈永洲的记者证,责成新快报社全面整顿。http://t.cn/zRKnNk4。请问法院已经作业判决了?无罪推定原则还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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