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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清云淡da

    //@刘晓原律师: 潘石屹是北京人大代表。按《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是法定职责,为何还要成为特邀监督员,还要持证才可监督法院?//@刘晓原律师: 要邀请才可监督,要持证才可监督,实在是一大笑话。这也是对民众监督的歧视!难怪民众的监督总是引不起重视,原来执法机关只接受邀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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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颁发给@潘石屹 的特邀监督员证件上写有“可持证监督本市法院工作 ”字样,在此,问一下@京法网事 ,吾等没有持证的普通公民,难道就不能监督你院的工作了吗?要知道,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这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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