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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戎狄

    //@馨悦谭: *华生:歇洛克,法律不应该将一个人神话或丑化,而从公诉人的材料看,显然他们没有恪守法律的严肃性。*福尔摩斯:我们都知道东方人在逻辑思维方面的欠缺,但是如果落到编故事的程度,则令人叹为观止。好在他们的人民不是白痴。——馨悦谭编译
    【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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