棱镜之主奥巴马
原来审查中要向博主报告,还有报纸权力是什么?某物种再次刷新智商下限//@水门冤案尼克松: 某组织就是给媒体团伙吧[嘻嘻]//@柯华上海: 博主是法官吗 //@中華保釣號: 和谐国家的反义词就是黑暴社会,而某组织就是全球最大的黑社会…现在看来没有错! //@钟鼎文无语: //@雾海-危岩: //@土娘: //@刘胜军改革: 展开全文有人问:你确定记者没问题吗?我当然不确定,可警方拿出记者受贿中伤铁证吗?我反对的正是粗暴、傲慢、不守司法程序的公权行为,本应法庭的事却以跨省代替,我不要警察国家而要法治国家。这很难理解吗?还有“理性”说法:不要鼓励报社权力对抗警察权力。装外宾吗?这场运动式打击中,报纸权力算个屁。 转发 5195评论 192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