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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斯在清远

    忍不住吐把糟:江西高院庭前会议,把鉴定人出庭放在庭前会议,而且只通知一个被告人的辩护人,另一个被告的辩护人不通知,理由是一审已经质证过了。更有甚至的是,几个鉴定人坐一起接受询问。提了异议也没用,不然,可能更糟。至于非法证据排除,就甭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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