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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身材马娘娘

    在这件事情上,记者媒体集体抱团,他们这种作法求的就是“刑不上记者”,以言论自由的名义,谋求其自身所在利益群体超越社会平等的特权 //@三十五年宪法:
    【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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