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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兵突击

    //@展江: 挺新华社,记协也表态了,虽然要求低了点,但值得肯定。就看央视了,不过前一天刚配合湖南做了一大档节目,转弯不易。 //@胡洪侠: //@龙兄: 不敢说记者绝对没错,但警察在这件事上拘捕记者,绝对有错! //@邵明波: //@新闻矿工: //@行者老陈: 支持新华社说法
    【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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