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老李头: //@老湿和尚12世: //@何辉新: 一声长叹!!!!!//@Z_詹妮: 如果真被@陈有西 害死我就把@陈有西 杀死。除非我先于@陈有西 而死。这是社会良知不是家庭孤案,律师辩护如果将社会关怀降为家庭悲剧那就纯粹投机害人害社会。立此存照!//@纽约寓公大胡子: 王功权迟早被陈有西害死
【列阳式、有西式辩护逐一走向终结!】刘志军案,列阳式的过场型辩护遭到普遍的非议,”大牌”律师接受指定辩护并配合表演,已经成为法治的败坏者;夏俊峰案,辩护词隐而不发、执行死刑居然不敢接受采访,这种“政治大局”型律师也必将走向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