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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驴友之黎明

    //@王强_99: “两高”于9日出台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话筒]🔗 网页链接
    【关注:转发超500次”被刑拘第一案】近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警方认定其“发帖转载500次以上”。——同样是未成年人,一个轮奸迟迟没有判决,一个无意间质疑了一下立刻被刑拘,他们的命运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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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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