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江山V
本案的荒谬就在于若果贪污受贿属实,那古应与薄为共同罪犯,为什么只单独对薄列为被告人?若果共同列为被告,古就没资格做对薄的指证啦!荒谬乎?//@的主要证人而且果罪名成立谷则是共同犯,那么为何不对谷立案共同审判,又为何不让谷出庭作证并当庭质证呢?为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谷的证言和本人的真伪, 展开全文【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