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江山V
//@静夜之笋悄悄长3: 证据:1,文革余孽,2 令出二门,3,持枪为农民工讨薪,4,唱红打黑。 //@日月同辉四世: 这是在试控百姓反应吗?[怒]//@楚韵吴风: //@和人地天: 审出了当今第一清官!//@文韬武略辛弃疾: 链条[挖鼻屎]//@楚韵: 法律狗发明的“链条”。//@明天总会好起来: 最新网络热词“链条“。//@ 展开全文【检察日报:薄熙来案公诉方证据已形成链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撰文分析薄熙来案,称从庭审记录不难发现,公诉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了证据链条,能够证明薄熙来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被告人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指控。🔗 网页链接 转发 4465评论 1178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