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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圆_成都

    //@周泽律师: 回复@沪上阿木: 我不是他的律师。就事论事而已。 //@沪上阿木: 人都死了才发出来??律师早干嘛去了??为什么不能早一点通过证据呼吁舆论的关注呢??
    @人民法院报 称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造成集资户大量财产损失","系集资诈骗案中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困惑:曾经鼓励、纵容集资的地方政府是主犯还是从犯?那些追逐暴利无视风险的集资参与者是否仅仅是受害者?没有他们对暴利的追逐,哪来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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