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是要反駁什麼? 貴PRC的建國者被人民笑辱後才想到要來抄襲民國刑法的想法,我根本不曾反對呢! //@唐律疏议V: 找不到理由反驳就纠缠"台湾刑法"四字是多可悲?我省几个字眼,你就上纲上线,得了文字狱的真传么?莫非你们从不说"大陆刑法"而都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東周李牧: 故意稱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