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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人王业龙

    大律师来了。差异太大,就免了吧。//@张智勇律师: //@媒体人王业龙: 《宪法》完全是规定国家的权力的行使,完全是对公权力(政治权力)的约束,属于公法;民法属于私法,差距大了。把公法上的概念用到私法里,难道不是错吗?//@冬天的故事1979A: 中国宪法上就有公民二字,而且是1975宪法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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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庆东案件从法律层面看,一是虚拟的网名是否具有公民权利的问题,二是如何看待名誉权的问题。1、按照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虚拟的网名无法当被告,自然也没资格当原告!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实体的公民为一个虚拟的网络主体挨骂维权,没有法律依据。2、名誉权不是美誉权,客观评价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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