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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人王业龙

    就事论事,这就是名誉权纠纷,民法中没有你说的”美誉权“概念。骂人汉奸自然属于侵犯名誉权,海淀法院的判决没有不妥。这个案件对大家的启示是:保证健康的网络环境,是每一个人(包括左与右)的共同责任。你我争执半天,没有爆粗口吧?//@郝殿君: 那依你之见孔庆东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孔庆东案件从法律层面看,一是虚拟的网名是否具有公民权利的问题,二是如何看待名誉权的问题。1、按照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虚拟的网名无法当被告,自然也没资格当原告!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实体的公民为一个虚拟的网络主体挨骂维权,没有法律依据。2、名誉权不是美誉权,客观评价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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