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深的林」的搜索结果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关系到宪法问题!公民的劳动权利!//@最深的林: 斯律做个公益诉讼,联系一两个艺人起诉广电总局。//@斯律师1: 这是严重违法的。违法犯罪人员服刑或者处罚完毕之后不受歧视。
    【广电总局叫停劣迹艺人:吸毒嫖娼皆禁 出轨未提及】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http://t.cn/RhkdnJn强国论坛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421评论 21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开店的节奏?软广告?[偷笑]//@最深的林: 门口树一牌子:“义务为青年律师提供诉讼战略咨询”[哈哈]//@深客法缘: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一家小小的书与咖啡店的老板,你路过时,会不会停下来,翻看一会儿书,品一杯咖啡,听一阵乡村音乐呢?饿了还可以到隔壁的肠粉店吃一条肠粉?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一家小小的肠粉店的老板,你路过时,会不会停下来,吃一条肠粉,喝一杯茶,陪我聊一会儿天?
    转发 40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崔小平律师

    //@最深的林: 很悲哀。//@zhanxiaoqian: [哈哈]要是连这都不管用,就只能在路口派驻狙击手了,擅闯红灯的一律击毙。[挖鼻屎]
    【为防行人乱穿马路 杭州首次启用推拉闸门】国庆期间,杭州闹市区游人爆棚,几个十字路口都安装了人工推拉闸门。红灯,道闸拉上,行人被挡在马路两侧;绿灯,再拉开道闸放人。据说,此举很无奈,但很有效。http://t.cn/RhBw3vi你怎么看?
    1. 微博附图
    转发 1573评论 164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疑问]//@最深的林: 国庆来深圳吧,白天陪我加班,晚上陪我吃肉喝酒。[嘻嘻]//@布被秋宵梦觉: 黑屋23天,一肚皮不合时宜,尽入草稿箱。[囧]中秋就没让人家过安生,你想让TA们国庆也不得安宁啊[草泥马]
    马上就要给祖国母亲庆生了。大赦的要求我就不提了,让@倾城 出来说两句祝福的话,总该可以吧?[心][心]
    转发 9评论 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展开全文
    【拒绝高冷,要有人情味】很多时候,法官都被当作“高冷”的人群,让人敬而远之。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刻板印象,一方面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有关,一方面也与法官本身的刻意为之不无关系。法官要放下“高冷”的姿态,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将公正内化于心,将人情味外化于形,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终极目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55评论 5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拒绝高冷,要有人情味】很多时候,法官都被当作“高冷”的人群,让人敬而远之。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刻板印象,一方面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有关,一方面也与法官本身的刻意为之不无关系。法官要放下“高冷”的姿态,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将公正内化于心,将人情味外化于形,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终极目标。
    1. 微博附图
    转发 255评论 5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徐泽东一世

    站到民众一边来,一起推墙。 //@检察官杨斌: 领导用不用你,体制认不认可你,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一定要自己认可自己,自己把自己用起来,愈艰难,愈要如此。 //@最深的林: 在体制内努力提高自身,是非常非常非常必要的。当你拥有随时可以脱离体制而仍然过上好生活的能力时,你才能真正有尊严地
    展开全文
    【努力没有意义】我以前在批捕科工作,曾经质问过兄弟院批捕科的,为什么不努力提高法律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他说,谈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命运都在领导手上,今天在业务科室,明天就去行政岗位。当时我对他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直到我被调办公室,我才明白,在体制内努力是没用的,得过且过是普遍心态。
    转发 193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检察官杨斌

    领导用不用你,体制认不认可你,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一定要自己认可自己,自己把自己用起来,愈艰难,愈要如此。//@最深的林: 在体制内努力提高自身,是非常非常非常必要的。当你拥有随时可以脱离体制而仍然过上好生活的能力时,你才能真正有尊严地居于体制内。
    【努力没有意义】我以前在批捕科工作,曾经质问过兄弟院批捕科的,为什么不努力提高法律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他说,谈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命运都在领导手上,今天在业务科室,明天就去行政岗位。当时我对他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直到我被调办公室,我才明白,在体制内努力是没用的,得过且过是普遍心态。
    转发 193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知名评论员@最深的林 称:“在体制内努力提高自身,是非常非常非常必要的。当你拥有随时可以脱离体制而仍然过上好生活的能力时,你才能真正有尊严地居于体制内。”[话筒]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崔小平律师

    呵呵,法院按规矩办事,领导怎么安排自己人?//@何兵: //@汶金让: 不乐观!//@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我诚实地说,由此事其实就可看出,由法院自己主导的法院改革,是难以取得多大的实质性进展的。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法官原则上从初级法院做起,逐级遴选#向为大多数法治国家通例,我国亦于一五改革纲要提出此项举措,后来二五也提了,三五也提了,现在四五又再提了……此项改革,本是最容易开展的,因纯属法院系统内部可控制的事务,受外部制肘甚少;但偏偏多年以来就是未能寸进,个中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转发 89评论 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何兵

    //@汶金让: 不乐观!//@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我诚实地说,由此事其实就可看出,由法院自己主导的法院改革,是难以取得多大的实质性进展的。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法官原则上从初级法院做起,逐级遴选#向为大多数法治国家通例,我国亦于一五改革纲要提出此项举措,后来二五也提了,三五也提了,现在四五又再提了……此项改革,本是最容易开展的,因纯属法院系统内部可控制的事务,受外部制肘甚少;但偏偏多年以来就是未能寸进,个中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转发 89评论 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知名评论员@最深的林 称: #法官原则上从初级法院做起#为大多数法治国家通例,我国亦于一五改革纲要提出此项举措,后来二五也提了,三五也提了,现在四五又再提了……此项改革,本是最容易开展的,因纯属法院系统内部可控制的事务,受外部制肘甚少;但偏偏多年以来就是未能寸进,个中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汶金让

    不乐观!//@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我诚实地说,由此事其实就可看出,由法院自己主导的法院改革,是难以取得多大的实质性进展的。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法官原则上从初级法院做起,逐级遴选#向为大多数法治国家通例,我国亦于一五改革纲要提出此项举措,后来二五也提了,三五也提了,现在四五又再提了……此项改革,本是最容易开展的,因纯属法院系统内部可控制的事务,受外部制肘甚少;但偏偏多年以来就是未能寸进,个中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转发 89评论 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我诚实地说,由此事其实就可看出,由法院自己主导的法院改革,是难以取得多大的实质性进展的。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法官原则上从初级法院做起,逐级遴选#向为大多数法治国家通例,我国亦于一五改革纲要提出此项举措,后来二五也提了,三五也提了,现在四五又再提了……此项改革,本是最容易开展的,因纯属法院系统内部可控制的事务,受外部制肘甚少;但偏偏多年以来就是未能寸进,个中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转发 89评论 1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帮你上500。邹红卫一直都是法院副院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只是兼任;生效判决也早已认定瓜农邓正加是脑部血管畸形的特异体质导致的死亡,没有受到秤砣击打,更不是“砸死”。不了解事实就开骂的人中居然还包括了几位自称的“法律人”,真TM羞耻!//@北京厨子: 我操,楼主你不是造谣吧?
    展开全文
    【靠他妈的说个事】: 砸死瓜农城管免职又升官,现任法院副院长。——网友称:砸死瓜农后,城管邹红卫遭免职,现官升至法院副院长,带领五名法官街头开展《国家赔偿法》宣传活动。记者昨日致电临武县法院,工作人员称“不接受采访”即挂断电话;临武县委宣传部则称,“不太清楚”
    转发 4529评论 73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如老林所说![偷笑]//@最深的林: 在体制内努力提高自身,是非常非常非常必要的。当你拥有随时可以脱离体制而仍然过上好生活的能力时,你才能真正有尊严地居于体制内。
    【努力没有意义】我以前在批捕科工作,曾经质问过兄弟院批捕科的,为什么不努力提高法律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他说,谈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命运都在领导手上,今天在业务科室,明天就去行政岗位。当时我对他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直到我被调办公室,我才明白,在体制内努力是没用的,得过且过是普遍心态。
    转发 193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崔小平律师

    都是高人,哈哈。//@最深的林: 还有一审管辖权异议,二审直接裁定允许原告撤诉的呢!一审直接被吊在半空了!拿什么文书、用什么方式结案?//@zhanxiaoqian: 你没见过一审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直接调解结案的吧?最高院办的哟![哈哈]
    一审裁定有管辖权,被告不服上诉,二审认为,案件属于重复起诉一审就不该受理,于是二审撤销一审管辖裁定同时驳回一审原告的起诉。眼花缭乱啊。二审有权直接在管辖权异议里驳回一审原告起诉吗?@立案庭的女民工
    转发 18评论 1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崔小平律师

    “无论是狡猾、奸诈的高利贷者,还是凶狠、油滑的村霸地痞”这个措辞???//@最深的林: 是该反思了。
    无论是狡猾、奸诈的高利贷者,还是凶狠、油滑的村霸地痞,来到法官面前,立刻获得了高高在上的道德底气:“我是群众,你就是为我服务的!”“你们怎么办我们不管,反正你就得如何如何——”“不然我就到你们这闹,我打条幅!”.......是到了反思我们的文宣模式的时候了,不能再把犯贱当成服务了!
    展开全文
    转发 80评论 2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界行走

    法院也好、法官也好,连在党政干预面前坚守法律的基本职责都守不住,还有什么腰可撑哦?软骨是先天宿命。//@最深的林: 又再联想起了石家庄中院那位上传错了文书而被剥夺法官职位的同行。既然可以找点由头就将你打落尘埃,服从领导而不是服从法律,似乎就成了一个理性的选择。
    与其问上100句“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不如用掷地有声的声明为受屈法官撑腰,用敞亮有力的判决为蒙难法官洗冤。本期“法影斑斓”推出两则刑事裁定。两则裁定相隔10年。10年间,法官待遇提升多少,司法环境优化多少,大家内心都有判断。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请从关爱司法者开始。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1评论 4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知名评论员@最深的林 称: 平时提起“法律人”,大家想到的基本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师等,有一群体,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人大法工委和政府法制部门的人员。理论上来说,他们是最重要一群人,各种法律法规,皆出自他们之手,因此,如果我说他们至少也应该通过司法考试且有N年的法律从业经验
    展开全文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给力]//@最深的林: 司法拘留、罚款只是轻的,再进一步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会低于藐视法庭罪的。//@吴茂良: 回复@最深的林: 发生事情不是目的。美国的藐视法庭罪几年?
    我们也有碰到过申请人给被执行人说情的,照样拘。法律文书生效后就该履行,法院发了执行令限期履行,就已经是给了机会了,再不履行,或者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问题的性质就变了,就不是欠申请人的钱那么简单了,而是藐视法院了。拘留决定书已经作出,就必须严肃执行,否则拿去擦屁股么?@执行法官在线
    1. 微博附图
    转发 32评论 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劳动法是社会法。//@最深的林: 劳合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一到达退休年龄,合同立即终止,并不存在可以模糊解读的空间。从另一方面来说,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社保局就不允许再办理养老、工伤等保险,也可反证这一点。
    一个让人无所适从的规则——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今天看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发布的一则案例:即#以案说法# 【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1. 微博附图
    转发 84评论 2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律师辉

    赶早不敢晚啊! //@易胜华律师: 赌你一年内离开法院。十盘肠粉为注。 //@最深的林: 很有可能我会去开个肠粉店。//@最深的林: 我有自己的法律理念,在我看来,在当下中国,法官是实践我的理念的最好职业。当然,最终我还是会离开的,我无法想象我唯一的一生只干了一种工作;
    微博上有网友建议我转行,现实中也确实有当猎头的朋友向我推荐待遇还算不错的工作机会,但深思熟虑之后,我还是婉拒了。人生于我而言,只是一段旅程,一些体验而已;身为法院的一员,能赶上司改的大潮,酸也好,甜也罢,都是难得的人生体验,我愿意细细去品味。故,司改告一段落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转发 22评论 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律师辉

    [good] //@最深的林: 另一方面,我也确实喜欢法院这份工作;我有自己的法律理念,在我看来,在当下中国,法官是实践我的理念的最好职业。当然,最终我还是会离开的,我无法想象我唯一的一生只干了一种工作;甚至,我会去体验一些与法律无关的工作。
    微博上有网友建议我转行,现实中也确实有当猎头的朋友向我推荐待遇还算不错的工作机会,但深思熟虑之后,我还是婉拒了。人生于我而言,只是一段旅程,一些体验而已;身为法院的一员,能赶上司改的大潮,酸也好,甜也罢,都是难得的人生体验,我愿意细细去品味。故,司改告一段落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转发 22评论 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姚飞律师

    看了视频,深感痛心。成都警察侮辱了武邑法官,建议武邑法官依法维权,为基层执行法官的尊严讨一个公道。我愿意为这几个受辱法官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武邑法院 @最深的林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转发 14评论 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现在看来,管理商铺的是“合和”公司,“蜀佳”公司是管理住家的,但是,作为法院,正因为不清楚具体管理的公司,所以才需要发出调查函,获得书面回复后以此为凭据进入下一步。蜀佳公司依法应接收调查函,书面回复,而不是拒收文书,并当法官面扔回地上。此行为,罚款拘留都可以。
    跟外行人解释一下。本案商场实际上是把整个面积分成了几百个十几平米的小块出售给业主,但由物业公司整体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再按平方数发租金给业主,赚取租金中间差价。法院执行要先确定管理唐勇所有的14.22平米的商铺的公司,下一步再要求该公司将本应支付给唐勇的租金支付到法院。@武邑法院
    展开全文
    转发 16评论 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法律人老蒋

    //@最深的林: 你可以转发我以下这句话:物业公司拒不接收调查函且当着法官的面扔地上,法院对此进行罚款无误;换了是我,还要加上拘留。武邑法院错就错在没有坚决按照决定书执行。//@梅春来律师: 法官明知处罚错误仍坚持处罚违法。
    #重头来过#@武邑法院 干警在着装、执行罚款决定、收取罚款等方面存在违规之处,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应依法严惩,这个可以确定,不需要继续讨论。请集中焦点:1、物业公司是否涉嫌诬告陷害、故意报假案?2、成都公安的办案过程、方式是否合理?3、成都媒体是否遵循了新闻操守、是否存在恶意或偏颇报道?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9评论 6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北京律师童朝平

    //@最深的林: [话筒]//@霸绝天下之玄天邪帝: 说白了就是地头蛇利用当地警方和媒体联合抗拒异地执行。成都警方和媒体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其他私心在其中扮演了非常不光彩的角色,记者假扮当事人,警方在旁伏击,闹了一出令人作呕的闹剧。
    @武邑法院 事件视频(上)🔗 网页链接 (下)🔗 网页链接 我真的很想抽那位穿背心的同行一巴掌!但是!此事明显是做局!成都公安明显有内情!你们在视频中抓捕法官所使用的手段,比穿背心执法严重十倍!强烈呼吁纪委、检察院、最高院介入,严惩违规法官,但是!更绝不能放过这班警察!
    1. 微博附图
    转发 173评论 9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放飞新家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