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xj娇妹儿的头像

xj娇妹儿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xj娇妹儿

    那就要重新制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制定一切利于自己的法律,那就没有不公了//@警而察之: 难道要设立“警外警”?[吃惊]//@吴稼祥: 应当有对警方职务行为的仲裁机制,以限制其滥用警权。
    【晚安,中国】“记者因报道被刑拘”一事备受关注。然而就目前警方和企业发布的信息看,记者的报道系职务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的适用存在争议,“先抓后审”也难以服众。记者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背后是公众的知情权,不容随意侵犯。各方高度关注之下,警方或者给出更多证据,或者应当放人。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43评论 711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