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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媒体用“偷拍”设备揭露社会不良现象不构成犯罪】记者基于对各种违法行为、犯罪活动等,采用观察式、介入式隐性采访形式进行的获取事件真相并向社会披露的,是履行职责,而非个人行为,其所保护的社会公众法益远远大于其侵害的某个特定法益,具有动机和行为的正当性。🔗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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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西暴动越演越烈,可是讽刺的是这也是巴西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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