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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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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方舟子被销号,肯定是因为他扒出了那个整天高歌正能量的所谓网络作家无知的老底。难道国家领导人接见过这位网络作家,他就老虎屁股摸不得了么?我虽然讨厌方舟子觉得他也不是只好鸟,但是我强烈反对注销人家微博账号的行为。人人都有发言的权利,包括那位满嘴胡说八道的网络作家。声援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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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晚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优雅的芭蕾,和暴力美学的军服大刀,如此的刻意结合,给人一种无法言说的恶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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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安委,是涉及“国家”事项的极其重要的机构,理应在修改宪法之后再正式宣布成立。这次国安委的成立时间的选择,再次清楚的说明了宪法很不受尊重。不过也可以理解,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也符合现实的实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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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南大经济行政法博士生导师张千帆先生于2013年11月15日被禁言。全网封杀,微博被销号、新浪、网易、天涯等发言窗口皆被关闭。张教授是国内唯一一位具有跨学科双博士学位的学者,先研究物理后研究宪法。@童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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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和人权就是这样守来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东南西北都冒着严寒为鸡冠区、鸡西市、黑龙江省、全中国的法治和人权进步守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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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泽律师: //@余DANG绪: 自己的面子一点不能丢,别人的尊严一点也不顾。这是典型的小人心态。不光是不懂法,而且心态阴暗,精神畸形。归根到底,做老大习惯了,权威冒犯不得。稍有冒犯,便恼羞成怒,一定要找双小鞋给人穿上。这样你就挽回面子了?权威叫人抓狂,权力让人张狂,权势让人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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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比造谣寻衅滋事恶劣】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规定,非有法定事由,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被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起诉或因轻微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但甘肃警方在通报#张家川初中生网络寻衅滋事案#处理情况时,却散布该生盗窃摩托车的信息。这比编造谣言寻衅滋事还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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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王功权: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和我一样为难,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做事艰难,这样心里很苦。我也不愿意看到我那么多朋友本来都很善良,只能同流合污,以至于失去内心的美好,不能获得救赎,自己都觉得圣洁不起来。我也不想看到那些官员本来也很优秀,却只能被迫说自己都不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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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创意。
    以后转发别人的微博,当已经有450以上的转发量时,系统应该弹出提示:该信息尚未被官方确认真实性,您的转发可能导致博主身陷囹圄,您还要继续害他吗?选项:A、放他一马;B、推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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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治者要成就个人的风光,是以整个民族的素质下降,以及整个民族的命运沦落为代价的。通俗点说:一个聪明人很难奴役一百个聪明人。但一个聪明人可以奴役一百个傻瓜。所以巩固专制的不二法门是先把民众弄成傻瓜,越傻越好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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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先有资本主义而后有资本主义的各种理论,先有社会主义理论而后有社会主义。所以资本主义是天然的,而社会主义是人造的。现代民主制度修正原始资本主义,把其野蛮血腥的部分去掉,就像把翡翠从赌石中剥离出来;而社会主义完全是推倒重来,就像把赌石压碎,然后再用粘合剂粘起来,用于加工各种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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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观阴谋导致选择性报道所谓真相比造谣更可怕】在我们的一个个老朋友相继成为反人类的典型代表的当下,我们才知晓全部真相,但事件发展中我们的某些主流媒体的报道,均为外部打击即为无耻侵略,从不说人权大于主权,总是说多少无辜平民受伤害,但绝不说独裁者屠杀了多少平民,独裁者海外有多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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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报这一发声,有人就得灰溜溜闭嘴了。当年解放军报说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某些人就连半个屁都不敢再放了。/@墨鉅: [笑哈哈]解放军都看不下去了。
    【学习时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个典故的寓意很深,它说明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无论是在什么时代,不要以为掌握了大权,就可以为所欲为,就能够把老百姓的嘴巴堵住;当然,这可能得逞于一时,但是,终归是要被老百姓赶下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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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我看看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是不是也要被新浪弄成不适宜对外公开。//@墨鉅: 同问!
    2004年3月25日,《人民日报》文章《认真学习宪法 增强宪政意识》: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 网页链接 谁在开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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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带孩子去游玩,广场上人来人往,天又热,我随手拿起手中的矿泉水瓶,向自己头上浇水降温,凉水刚浇到头上,不知从哪里跃出两名大汉,将我猛地扑倒在地,紧紧按住!其中一个高喊:灭火器!灭火器!我惊醒!原来是在作恶梦……@老子叹曰 @全震动 @墨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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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布了长微博《谣言的法律边界》近来多人匪夷所思以“造谣”被拘,公众担心警方“谣言”解释扩大化,且忧“谣言”法无明文。实际是警方没看懂《治安法》25条1款:法之谣言仅指谎报三情:险情、疫情、警情。技术分析为证,请见博文,就教于同仁。@律师韩德云 @海波律师 @孙桂玲 href="https://t.cn/z858Lt6" target="_blank" title="https://t.cn/z858Lt6" class="text-fw-blue-primary hover:underline hover:underline-offset-4">🔗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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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人玮: 今天早上收到消息,@广州公安 最近广受赞誉的那条“子产不毁乡校“微博的作者,广州公安局公共关系处副处长张胜春,因发布此微博而被停职检查。当晚该账号的密码即被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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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和尚太高兴了控制不住,想卖弄一下未卜先知的能耐,结果把自己卖了[哈哈]
    据听说,薛蛮子因嫖娼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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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纳闷大白天打着电筒看毛选是个啥含义[晕]//@李剑芒备用001: 呵呵//@八世杰克: //@李GG健: 实话实说,按照那个年代的逻辑,雷锋真是反革命啊!那时若有人质疑一下,雷锋真可能被被勒住嘴巴枪毙掉!无数人就这样被枪毙了。@李剑芒备用001 怎么看这事?
    [[雷锋是反革命,早应该被枪毙!]] 雷锋大白天打电筒看毛选,要多反动有多反动!他这是在用政治行为艺术表达:毛选里的内容,这个社会,黑暗得不行!必须大白天打手电才能看清楚。这是顶级黑。当初那帮蠢猪竟然放过了雷锋这个潜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雷锋早应该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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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就在贵阳,前几天报名说满了,现在报名还有名额么,我是北京商安所舒洪贵,您的贵州老乡。
    那么多全国知名的律师来贵阳参加我组织的"小河案一周年暨有效刑事辩护研讨会",已报名参加此次会议的多位本地律师适才告知,他们不参加此次会议了。我很失望。多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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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华东师大历史系韩钢教授解读党史研究的14个难点问题:陈独秀、富田事变和苏区肃反、长征中“武力解决”密电、西路军、延安整风、朝鲜战争、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社会主义改造、反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庐山会议、七千人大会、高饶事件、“文革”发生原因...内容虽长,不可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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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媒体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等资料。虽被质疑年龄造假,但没有查实前李天一就是未成年人。媒体可能因为追求新闻效应而违法,可公安机关为什么要违法放出此案消息?有没有职责以外的隐藏目的?司法机关办一个可以确定是民心所向的案件,就可以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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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现在没几个真正的左派,大都是些打着左的旗号行事的一些小人。如果当前执政党不是左派政党,这些人早就把左的旗帜扔到茅坑里了。
    【左派和右派】有人说:右派都活在微博里,因为喜欢纸上谈兵。我同意这个说法,还要补充的是,虽然革命的左派活在生活中,他们确实很实际,经常给书生送菜刀,给老人送耳光,给善良的人送骚扰电话,甚至叫嚣要杀掉多少“卖国贼”,老子大胆的评论一句,真正的卖国贼你几个傻逼不要说杀,敢骂一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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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祚来:有外国媒体说国外势力要做空中国,权贵们笑了,我们早已做空中国,你们到中国来,只能住防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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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法官大人貌似很懂政治,讲政治,而且看来被“隐于庭”挺憋屈的,谁有关系的话向韩正书记推荐一下,该同志讲政治,讲立场,曾与国内敌对势力做坚决斗争,推荐去市委宣传部或者市政法委工作。//@迟夙生律师: //@one美-阳光: 这位法官有受虐狂倾向,建议看看心理医生!
    针对靖江法院事件,少数惯于混淆是非的律师喧嚣说:“没有律师的尊严,就没有法官的尊严。”首先,本法官并不认同这话逻辑——把法官的尊严基础归于律师尊严;其次,即便要维护律师尊严,也不能因此就否定拘留违法律师的必要性。按照他们的逻辑,要维护法官尊严,是不是就不能对违纪法官问责了?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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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在邓先生的译著中,认识了Hayek和他对自由的定义:免于强制的自由(free from coercion),以及,自由高于平-等。
    邓正来先生走了,法学界的一大损失和遗憾,愿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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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正来先生走了,法学界的一大损失和遗憾,愿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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