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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注度,法院是不是考虑微博直播该案的审理过程?期待微博直播! //@王甫律师: 高度至少1米9,支持! //@杨学林律师: 浦志强出面,说明此案有高度,属真正的高端业务。
    新余刘萍魏忠平等公民举牌案最新消息:十月二十八日被告人全部解除委托后,当事人最新维托的辩护人是:杨金柱、杨学林丶张培鸿、甫志強,周泽,張雪忠。这是律师刑辩史上最強阵容辩护团队。且看新余法院如何应对。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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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经典禁烟广告】放屁时你都看看身后有没有人,可抽烟时你就全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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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总真这样问的?[哈哈] //@奚正仁的小屋: //@白花蛇杨春手札: 关于任志强的文章,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段子。老任的父亲副部级,参加革命,两边的牢都住过。老了儿子给他买了个好车,配了司机。任志强问老爷子:儿子好还是共产党好?老爷子连声说儿子好。[哈哈]
    跟贴中有人叫喊让我先公布财产。一,我从来没拿过一分财政收入发的工资,不是公务员,更非官员。书中有详细说明。二,一九九六年就开始公布年收入。上市公司每年都公布,公开透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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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正仁的小屋: //@何三畏: 最高法院自办报纸搞宣传。秘密执行曾成杰死刑后,全国舆论都在谴责,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的稿子都很客观。惟独最高法的人民法院报,在唱卡拉OK,说就该这么办。
    【法官】中国司法人事制度最大弊端之一是,大量不从事审判业务者也有法官职称,非审判机构人满为患,有些还对于法官有控制和影响力。另,最高法院还自办报纸、出版社等。所有这些都导致人事臃肿,效率低下,狗拿耗子。应将司法行政事务归属司法行政机构管理,所有具法官职称者均须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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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鸟唤春: 最高院,这就是我们不服的理由![怒]
    都是打死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①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②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③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④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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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啦,国民党反动派为什么会同意两个共党分子在刑场上举行婚礼?这事情我一直搞不明白。 //@陶景洲: 记者也掉泪? //@记者闵云霄: [晕][泪] //@陶景洲: 记得史书上记载,惨无人道的国民党同意当时的共产党周文雍和陈铁军在刑场上举行婚礼。
    【是凄凉的进步吗?】不久前,曾成杰被执行死刑时竟未被允许与亲属见最后一面。今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和家人见了一面,但是请求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请求自己留个影,也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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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能追究蒋公的责任了。 //@刘耘博士: 一国两制:法治和人治。
    台湾也有小商贩,他们自食其力,丰富了国民的生活。政府对待小贩的态度是疏导而不是驱赶,是服务而不是控制。无论是台北的士林夜巿饶河夜巿还是高雄的六合夜巿,都有政府的呵护。马英九曾亲临夜巿宵夜,还给小贩们做广告。夏俊峰若在台湾摆摊,他会活得有尊严,怎么会去杀一心为他服务的公务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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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两高司法解释评论2】@真话频道 这一解释对现行《宪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违逆,其危险性和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张家川拘捕发帖少年事件其实证明了公众当初对两高释法最大的担忧,在目前社会公权横行,官民尖锐对立的时期,这样的释法无疑给各级政权进一步滥用公权暴力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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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1/@周泽律师: 两高解释及公安滥权对民众安全的冒犯,使人们怒不可遏。
    #快评#【网友为何频晒张家川县政府办公楼】甘肃张家川初中生被刑拘后,网友反腐热情被引爆,晒出该县办公楼。这缘于对未成年人被滥施暴力的愤怒,尤其是对"转发五百次"的两高释法的直接反应。执法者应反思什么叫打铁还需自身硬,反思自己为何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潘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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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甘肃天水组织部:未接到张家川公安局长被免职通报。🔗 网页链接 那大家继续举报吧
    据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武中刑初字第03号 刑事判决书http://t.cn/z83KhzI,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95年至05年期间为了得到原天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的关照,而向其行贿50000元。现正式举报白勇强构成行贿罪,请有关部门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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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 //@张修林微博: 司法公开很关键。//@于晓非微博: //@王兴律师v: 许宗衡,许迈永,王益,郭京毅,黄松有,刘志军……那些高官贪腐的案件判决公开了吗?行贿人受贿人都有名字吗?
    张家川方面"输"了,“输”在那份认定局长行贿的判决书,没有这一神器,他们还将兴奋地勃起好久。在与恶法的较量中,别期盼正义会轻松取胜,正是武威中院网上公开判决,才为今日双规局座埋下炸弹。鼠标少年之胜,不仅胜在舆论汹涌,胜在律师挺身,更胜在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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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正仁的小屋: 不但惊呆了,而且愤怒了,更是行动了,于是少年获释了,有人倒霉了 //@周泽律师: 当他们抓了这个鼠标少年,全国老少爷们儿都惊呆了
    【早安,张家川】 #张家川鼠标少年因言涉罪# 一个贪官进去了,一位少年出来了!张家川,历史给了你一次机,你还世界一个奇迹!网友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谢谢张家川,谢谢鼠标少年!谢谢中国少年,展望少年中国!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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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做人就那么简单,他怎么会进了监狱?世事维艰才是事实。 //@李方平律师: 挺直腰杆,努力做人。
    【王功权:做“人”其实很简单】 如果你渴望言论自由,那你大胆地开始自由言论就是了; 如果你痛恨权力腐败,那你从此就决不与腐败权力合谋就是了; 如果你觉得官媒骗人,那你就不再看官媒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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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部长的教育理念可以教育自己的子孙,教育的目标首先把人培养成人,而不奴才。 //@周泽律师: 怎么把人肢解成这个样子
    《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教育部长袁贵仁: 狠抓意识形态、占领网络占地。效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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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人王功权:水调歌头】 政府非皇帝,公民别感恩。纳税年年雇吏,权利属人民。纵有千番效绩,都是官员本分,总负世间心。痛看全球榜,百后愧言尊。问何日,倡民主,万象新。一扫千年奴性,个个活成人。不再民权颓萎,还我东方雄气,妇孺笑如春。写罢愁眉敛,点点泪沾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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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没有最无耻的,只有更无耻的。[嘻嘻] //@浦翠兰律师: 还是转一下吧。
    【赵宪君律师:扒掉雷海军的裤衩!】雷海军律师四步曲:1、开始很像个律师。7月下旬,他主动私信我,对李xx的罪行慷慨激昂;2、急于介入案件。第二天,他又来私信,问我是不是认识被害人?3、开始准备接替田参军。据说这时候他已经去找了酒吧的负责人,酒吧没有给他明确回话;4、 讨好梦鸽、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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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嘻]还是浦律师说得对! //@徐昕: //@浦翠兰律师: 废双规有没戏,与应不应废双规不同。仁者境界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双规是党权腐败,用双规反腐是南辕北辙。足下荣膺我们时代的青年领袖,但距离当我老大还有一段距离,请跟我来。
    【腐败怎么反】官员财产不公开,家庭信息不透明,信用制度不完善,不腐败都对不起全国人民。受贿一对一,不双规刑讯上手段,没有官员傻到主动交待问题?双规刑讯确实不免产生冤案,可能把人打死,但除此之外,还真没有其他有效的受贿犯罪追诉手段。腐败又不能不反,那就看谁倒霉吧。小斯、老浦推动废双规,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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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大多数律师会配合的,抗争没有几个,这就是现状。因为抵制违法行为不是律师的义务,但绝对是一项权利。
    [法治,必须寸土必争]8月底在杭州市看守所会见,值班员要我押身份证换出入证,指我看别的律师都押证在这。我说他们配合违法我无配合义务,一路从接待室、综合科交涉到政委,历时1小时。最后同意我不押身份证会见,并答应尽快改进。律师们,你们为什么要配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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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律师到当地律所借过手铐?[哈哈]真让人长见识拉。 //@奚正仁的小屋: [笑哈哈]当地律所也备有手铐?!恕俺孤陋寡闻 //@杨学林律师: 临沂会见怪事多:许多年前我去会见,竟被要求自带手铐。我哪有这玩意?只得去当地律所借手铐!
    【临沂律师会见很糟糕】律师会见看守所要求先告知办案单位,刑拘通知不标明办案单位、警官姓名、联系电话,好不容易通过法制大队查询到办案大队,确没警官出面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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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律师到重庆吃得开、到福建、广东吃得开,但在北京就不一定了,是吧,@周译律师 ?[嘻嘻] //@徐昕: [哈哈] //@周泽律师: 哈哈,开始让我会见,不让小斯会见,我都有点不好意思。
    「会见记者刘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太搞笑了:律师会见函,上海的文书引用新刑诉法37条,是正确的,北京律协给的文书是旧刑诉法第36条,96条,按现在的刑诉法是错误的,北京市看守所居然说,请示领导,上海的错了,北京的正确,不能见!法盲,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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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有人对刑法作扩大解释时,一定是为侵犯公民权利找到一个合法的借口。 //@周泽律师: 作为一个办理过多个抓记者案件的律师,我认为,对于记者来说,涉嫌最好的犯罪不是诽谤,不是寻衅滋事,而是敲诈勒索、受贿之类的。
    【记者刘虎网络举报被以"寻衅滋事罪"追诉】根据刑法规定,作为扰乱公共秩序罪类犯罪的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四种形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刘虎属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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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在该联中是形容词,对子是讲究对仗的。
    @戴旭 :薛蛮子已上路,送他一副对联:上:白衣白发白胡子;下:黑钱黑心黑中国。横批:混淆黑白 ——举报:此联“白”“黑”字均为形容词,联句以偏正词组合而成。身为现役军人,这是小学文化就可以懂得的语法,戴旭大校指控中国为“黑中国”,如此恶劣的造谣,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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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者陈宝成 之事,最精彩的点评】@吴稼祥 :“假如一个强盗到你家抢劫,你把他反锁在室内,然后报警。警察来了,说你非法拘禁他人,将你拘捕,你会怎么想?警匪一家呗。”[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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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有道理,这才让我明白为什么有人一直反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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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一万步,咱们都闭嘴不谈宪政。但是,现行《宪法》第57条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59条规定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此外,政府、司法、检察首长皆由人大选举,这些条款是82年由你们亲手制定,总不是美国的阴谋吧?总不是邪路吧?总不是祸国殃民吧?只要你们兑现这些,我们发誓从此绝口不提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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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孩子参与这骗人的把戏,你们就感觉不到自己的无耻吗? //@老榕: 回复@叭唔: 连你都知道啊,那怎么每天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啊? //@叭唔: 难怪你关注李开复,知不知道李开复是美国线人吖? //@老榕: 有新华社这个上梁....没办法。 //@袁裕来律师: 唉。
    【这竟然是炒作!——小女孩为环卫工撑伞系"卖伞广告"[怒]】昨日,《新快报》报道了广州一小女孩为中暑环卫工撑伞的新闻,引起舆论关注。然而,该报记者进一步核实发现,这则感人的故事,竟是一家公司策划的"卖伞广告"。照片中的环卫工汤大姐无奈的说,若她早知这是要上报纸骗人,"给多少钱都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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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说各的,没了权威][哼]//@何兵: 习近平主席说: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新华网发文说,批评党和政府的公知,是在煽动动乱。这是怎么回事?今天的共产党,到底谁说了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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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黄成城诉重庆市劳教委案开庭前,黄成城先生在法庭外发表讲话。黄先生沉着坚定。法庭只给黄先生的亲属五张旁听证,黄先生的劳教朋友们争先恐后地前去旁听——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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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在这个时候才真的叫弱势群体了。
    昨天开到9点多,前面出庭三个警方勘查人自相矛盾,很多推给第四个勘验人,我们要求开下去,法庭哐地一锤子休庭。今天第四警察出庭,貌似全圆了。今天开庭到晚上10点,还要继续,而且都是我方专家先出庭,出庭之后留给对方专家时间研究,再出庭想对策。我认为这是很不公平的。向法庭建议轮流,法庭不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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