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米正义334842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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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 放人//@胡坤821: 放人 //@胡锦雄: 放人//@覃少波: 放人//@安徽张艺冬: 放人//@nolan天使: 放人//@何俊明律师: 放人//@压箱底之物: 放人 //@观世音童: 放人 //@真不是法官: 放人//@孙吉森: 放人 //@郭小金豆: 放人//@声音法治周刊: 放人 //@海苔小瘦妞: 放人 //@大案: 请放人,支持者帮转 展开全文【新快报头版:呼吁放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 网页链接 转发 6910评论 1116 原微博 米米正义3348425374
//@贺卫方: 【破例】我破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认为,法院应该判决原告即那位被孔教授谩骂的人赔偿孔教授250元,因为孔骂人对于原告秋毫无损,但是对自己损害却极大。法院这样的判决正好颠倒了。你说对吗?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请@贺卫方 教授给予回答. 尽管我们政治观念\立场不同, 但对民法的理解及其相关条款的解释, 我相信贺教授的言说是可信的。您的同事孔庆东教授一个"最轻量级的粗口回应", 被判输官司且赔钱。任志强先生对司马南大爆其粗口,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胜诉概率几何?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