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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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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你怎么成了通奸犯的集中营?又一个政协官员通奸了,我们老百姓真的伤不起啊🔗 网页链接 难道通奸真的成为官员的标配了吗?如此不可思议的标配,太让万恶的资本主义鄙视了。强烈建议政协委员公开选举产生,这样是否通奸就不用麻烦纪委、检察院了,竞争对手会直接告诉我们人民他是否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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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记草拟于爱丁堡,修订于格拉斯哥。2013年的圣诞节假期竟然在苏格兰度过,委实惊艳得很。感谢牛津大学Marina Kurkchiyan博士的邀请,没有她同意我的申请,那我估计无缘游学于英美世界最古老的大学——牛津大学,也就不可能有在美丽的苏格兰撰写此后记的难忘经历@叶匡政 @何兵 @庞观者微博 @孙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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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模范法官、福建省南坪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妈妈”詹红荔在张家口市第七中学大礼堂为全校师生讲授法制教育课http://t.cn/RvB6Z9E这种活动法院自己还是少搞,应该由司法部搞。法官就好好判案,其他的事情参与得越少越好,判案外的杂活介入越多,越不利于法官独立和司法独立,至少难以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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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民法庭的运用中,应将杀、关、管结合起来,每次开庭,必有死刑、有徒刑、有管制,或对罪轻地主的限期赔偿的判决,就是说,有镇压,亦有宽大,将杀、关、管穿插起来做,这是法庭的运用问题,亦值得注意。”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庭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今天读来都令人毛骨悚然@褚宸舸 @何兵 @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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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拜读了,收获良多,感慨更多!中国何去何从,后果相当严重,令人忧心、揪心啊! //@陶景洲: 作者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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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钧儒法学院#诞生了,不是传说哦http://t.cn/RvpwAEo真心期待冠名之后能有更大更好的发展。录一首很多人未必知道的诗吧。“东方红:涵咏毛诗对太阳,人间无事不光明。清洗头脑排赃物,鞭挞先从己一身。”此诗作于1952年1月25日,作者沈钧儒当时的身份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范忠信 @常安_西北 @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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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笑星周星驰不当政协委员应该没什么大的损失,更不可能有人强迫他当政协委员。既然当了,那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为政治清明做点什么,不是吗?如今太多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蹲着茅坑不拉屎,缺乏最基本的责任伦理观念,实在不应该。希望委员和代表们都认真对待国家任务@苏东彪律师 @徐昕 @谢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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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恭喜中奖!期待老乡多多批评指正!大家一起为中国法治而努力!相信中国的明天会更好,尽管她的今天实在让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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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读意见:作者在本书中的评论,可谓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住吸引人的热点时事,条分缕析,喻之以理;作者持论公允、见解独到,所发言论,皆为可自圆其说的一家之言;所提建议,也皆是针对具体事实所作的有操作性的建议,因此本书可谓一本有利于法治建设的好书。@庞观者微博 @唐仲江 辛苦了!@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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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路曾向孔子问政,孔子曰:“先之,劳之。”意思就是说,“自己带头,大家努力”。我国司法亦然。如果最高法院院长在诸多方面能身先士卒,那我国司法走上规范化的法治轨道应该是可欲可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期望最高法院新院长能逐步开展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徐昕 @何兵 @苏东彪律师 @华侨大学吴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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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法治环境,真的吗?什么叫法治,定义不容易,但法治禁止什么是很容易判断的。要营造法治环境,那就不应让宪政、司法独立、言论自由成为敏感词,应允许民众公开讨论它们,没有公开讨论哪来法治理念的传播?人民能否在媒体上不受限制地谈论司法独立,此乃是否真心建设法治的外在标志,否则即忽悠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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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感于最美基层干部通知1.即便叫干部很高大上,那法院也不应该跟着喊干部,要叫法官,法官才是姜霜菊法律上的身份。2.法官重要的是与政治保持距离,否则没法独立,政治本色云云不要也罢。3.法官不是公仆,也做不了公仆,与其公仆情怀毋宁法律情怀。4.全国法官学勇于担当公正司法的职业品格这一条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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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哉所谓警察是他人者。针对交警在其车上贴罚单一事,兖州曹某怒而发帖骂交警是”孬种“,结果被行政拘留五日。陋见以为此处罚的合法性值得怀疑。交警是公务员,其贴罚单是行政执法行为,曹某本可以申请复议或上诉,可他仅在网上发泄了一下,并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竟遭拘留处罚,警察权是不是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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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杭法院,凑什么热闹?不管村民和政府之间关系紧张到何种程度,也不管他们各自伤亡几何,这都跟法院没关系,只有村民们针对政府机构提起行政诉讼或公安检察院对施暴村民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惩罚时,法院才能对此垃圾焚烧项目发表法律意见,任何的提前介入都是犯浑捞过界、不克制自重的胡来@徐昕 @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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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建国:假设胡锦涛现在与蒋方舟一起报考清华,那么依照自主招生和招生与考试相分离以及所谓的综合素质之类的原则,清华大学完全可以先招入蒋方舟,即使胡锦涛的考分远高于蒋方舟,即使蒋方舟高考作文几乎交白卷。贬低考试,就是倒退回门阀制度和举孝廉之类的腐败制度。对于大学自主招生我亦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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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家的不应该寻衅滋事。十余人在家里搞个小型party,纪念一下二十余年前的峥嵘岁月,本来就是自娱自乐,没几个人知道,就像那场风波如今没多少人有兴趣谈起一样——追求名利都来不及还关注那个?但当家的把他们抓起来,那就热闹了,真的“寻衅滋事”了。无论是寻衅滋事还是社会信任,政府都要作榜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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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北大同学评论:" 今天是母校校庆 116周年, 清华校友又例行来巡视并鼓励我校青年摆正三观,不要谋反。"哈哈,清华校友多虑了!如今的北大不要说谋反,就是讲点真话的勇气都没有了。“五四”时代的北大早就随风而去,追求民主科学的精神和勇气完全停留在记忆中,放眼望去北大人舔菊的多,干事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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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又增加了两位副部级领导,院级领导达到了16位,威武得不行啊,美帝国主义最高法院法官才9位呢。司法改革已然吆喝实施多年了,但司法独立、法官独立不但未见成效,而且愈来愈深陷体制不自拔。作为一个关注司法的学者,我感到万分悲哀,无能为力,法院距离法治都越来越远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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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委宣传部决定成立“河北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研究中心”,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呢?是“不犯贱,毋宁死”的精神!总书记每天都要讲话,而且新闻联播认为句句都是重要讲话,要研究他的讲话精神,人力物力从何而来?纳税人养个总书记不难,但要养一大堆讲话精神研究人员负担太重啊!@徐昕 @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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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书《法治的谜面》当当网六折封顶,欲购从速!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本书,关注中国法治!🔗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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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核实而转发,属于犯罪",这有点恐怖啊!什么事情都要亲自核实才能转发评论,那意味着批评不自由,意味着赞美没意义!严格来说,造谣中伤的对象只能是个人或公司企业,政府及其官员都不应该界定为法律上的谣言受害者,因为这是保护人民真正享有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的基本条件!
    【无厘头】一个被认定嫖娼,涉嫌聚众淫乱的犯罪嫌疑人,竟然为网络言论认罪悔罪,警示网络大V,太搞笑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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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匡政 家的保姆说:如果法律和司法审判,违背了人的常识和对正义的认知,等于国家在犯罪,司法在作案。这种对正义的破坏,等于在唤醒所有人身上的兽性。无比认同的深刻洞见。一个对呼唤教育公平的义士都要坚决判刑到底,且一判就是四年的政府,如不是坚决要唤醒所有人身上的兽性,那它是要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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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律师会见权受限制,律师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遭遇人身伤害的案例比较多,足见我国的法治面临沉沦,法律人应该为之抗争。但斗争必须有理有节,知法守法,否则跟有关部门一样知法犯法就很遗憾了。对于律师在法庭之外的任何地方的死磕,我们都应该坚决支持@徐昕 @何兵 @褚宸舸 @施鹏鹏 @许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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