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九野律师的头像

九野律师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北大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南大经济行政法博士生导师张千帆先生于2013年11月15日被禁言。全网封杀,微博被销号、新浪、网易、天涯等发言窗口皆被关闭。张教授是国内唯一一位具有跨学科双博士学位的学者,先研究物理后研究宪法。@童之伟
    1. 微博附图
    转发 6503评论 165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乳、房,中国两大难题!】作家-天佑:乳,是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房,也是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至于乳房,政府官员有办法解决。
    1. 微博附图
    转发 3488评论 47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一张报纸连搽屁股都嫌脏,还能搞得好搜索?纯粹糟蹋咱纳税人的钱,罪该万死。//@律师文摘: //@袁国庆的围脖: 这数十亿元倘若不做搜索而是用到百姓的医疗、教育上去,确实可为人民做很多好事,如今沦为笑谈!
    《人民日报》创办的人民搜索(改名“即刻搜索”),已投入数十亿元,就这么悄然关张了。邓亚萍是一个打乒乓球的,让她来当一个IT公司的领军人,纯属瞎胡闹,她自我感觉比乔布斯还牛逼,发誓要取代百度,打败谷歌,为全人类做出贡献,更是沦为笑谈。这一切,都是哪个SB领导的主意???[弱][弱][弱]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4310评论 637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正能量#最近有位领导讲话希望大V发挥正能量,促进社会进步。这话没错,但关键是怎样理解正能量。我以为,至少有一点一定明确:对党和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仅不发现、不批评、不建议,反而肉麻吹、胡乱捧、大棒抡,破坏V生态,这样的言论其实是负能量,这样的大V不值钱。
    转发 1562评论 27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湖北宣传部长:党报党刊是性价比最高的精神文化产品】2014年度全省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会议上,尹汉宁指出:党报党刊是重要的思想舆论工具、实施工作指导的工具、与群众沟通的工具,是治国理政重要资源;网络时代更是不可替代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也是性价比最高的精神文化产品。🔗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010评论 40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段子,仅供娱乐】今年房价1万,明年1万5,涨50%,开始控制;今年房价1万5,明年2万,涨33.3%,调控效果显著;今年房价2万,明年2万6,涨30%,调控已见成效;今年房价2万6,明年3万3,涨26.9%,房价涨幅在控制内;今年房价3万3,明年3万9,涨13% ——过去的5年我们成功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转」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7087评论 46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都是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
    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的自传中这样写到:特权阶层有专门的医院、专门的疗养院、漂亮的餐厅和那堪比皇宫盛宴的特制佳肴,还有舒服的交通工具。你在职位的阶梯上爬得越高,归你享受的东西就越丰富,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以享受一切,你率先进入了共产主义!
    1. 微博附图
    转发 5540评论 128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四川大桥启用5天垮塌致6辆汽车坠入水中,5人死亡、7人失踪,检方发现偷工减料。http://t.cn/zRo8ow1。评:不知道这个能否进入中国断桥史上的记录?很奇怪,这次那么多汽车就没有超载的,或者汽车里就没有一位胖子?
    1. 微博附图
    转发 4126评论 88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斯诺登的父亲告诉我们:什么是自由】1、儿子叛国后,政府希望父亲说服儿子回国,父亲可以公然拒绝;2、父亲到俄罗斯看儿子,政府只能放行,不得刁难;3、父亲和儿子请律师,状告美国政府,不用担心没律师敢接;4、父亲看完儿子,在俄罗斯骂完政府回国后,不会被控,造谣或危害国家安全。@袁裕来律师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8148评论 190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何兵: //@刘步尘: 这群傻屄已经无耻到毫无忌讳的程度。//@张放: 这群傻逼以为别人都是傻子呗。//@刘步尘: 我艹,P成这样,还敢发布!
    慕名到宁国市民政局网站一游,赫然发现该局局长俞安林等人慰问百岁老人的照片居然是PS的。领导伟岸的居于图中央,百岁老人被PS蜷缩在右下角,俞大局长左手上那块手表非常醒目!这就是宁国2000多人需要救助,自己无能不作为,也不让网友作为募捐的宁国民政局,局长叫俞安林!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640评论 1100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所谓摸石头过河,纯属利益集团愚弄百姓的托词。//@律师文摘: 假装摸着石头过河,桥都笑断了腰[哈哈]
    公知只有批评没有建言?网上查一下吧,公知的建言车载斗量,人类民主化进程经验教训汗牛充栋,延安时代就知道民主宪政普选军队国家化是人间正道,七十年之后,居然觉得自己的价值追求与神圣的承诺都是西方阴谋论,还要公知如何建言,跪着递谏书?有正道不走,假装摸石头过河,桥在那里都笑断了腰了。
    转发 1858评论 32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袁裕来律师: //@曾宗圣: 政府必须以实际的行动来赢取我的支持。事情做得好,更不是我必须涕泪感激的德政,是他份内的责任。
    【所谓政府】是为我这个市井小民做事的;他凡做一件事,我要用监督的眼光衡量他的效率与成果,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就得换人。我凭什么要不分是非,没有条件地去拥护、支持政府!政府必须以实际的行动来赢取我的支持。事情做得好,更不是我必须涕泪感激的德政,是他份内的责任。--龙应台
    1. 微博附图
    转发 2281评论 28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许小年真敢说:实际看到政府在做的事是不改革!】如果真想改革,媒体开放!因为媒体是民众参与改革最直接渠道,媒体管制起码要逐渐降低我才觉得执政党对改革是认真的。否则老谈,多少年了?别说十八大了,十七大后,十六大时,就充满信心,我都经历过多少大了。 🔗 网页链接 @于建嵘 @章立凡
    1. 微博附图
    转发 4806评论 90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周泽律师: 请大家不要怀疑我。我真的没得他一分钱。//@李鸣生: 追问张曙光:2300万巨款送了谁?
    【追问张曙光:2300万巨款送了谁?】院士,是中国科学界崇高而神圣的桂冠,如今要戴这顶桂冠居然也要掏钱!这是中国的笑话,更是中国的耻辱!近日经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在中科院07年和09年的有效候选人名单中,张曙光的大名赫然在列。因此我们必须追问的是:张曙光索贿的2300万巨款,到底都送给了谁?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790评论 39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周泽律师: 那可真是把法律当泥人了,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笑话之极!//@杨昌平胡言乱语: 一个月内必出司法解释 //@十年砍柴: 网络传黄图,犯的可能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不是寻衅滋事。你按照哪个"逻辑"推论的?反正不是博主的逻辑//@姑娘忒高兴: 这个还用讨论吗?汉德法官那篇文章说的够清楚了
    展开全文
    【寻衅滋事无需司法解释】就各地公安纷纷以寻衅滋事打击所谓网络谣言,有人寄望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是否算"公共场所".我认为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理解得了,无需解释。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言论与在报刊文章无异。正像双方甚至多方在报刊论战不构成寻衅滋事,网上发言也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展开全文
    转发 364评论 8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周泽律师: 前两天广东公安发的同主题普法帖也自己删除了。已经有两个不自信了! //@刘显东3: 如此倒行逆施,不仅失信于民,也将在他们内部发生分裂,这是威权政治走向解体的必由之路 //@周泽律师: 我就知道,这条微博会被作者删除,先复制了。哈哈哈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微普法#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展开全文
    转发 190评论 2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关于保护证人,制止遵义市、道真县两级检察院的滥权枉法行为的紧急呼吁】遵义!遵义!道真!道真!证人紧急求救!检察院办案人员威胁、恐吓证人为哪般 ?!谁来保护证人?谁来护佑司法公正?🔗 网页链接 @贵州高院 请关注,你们轻率将案件发回重恶果已现!
    1. 微博附图
    转发 339评论 3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徐昕: 刚刚广州公安删帖,对不起网友的[赞]呀 //@浦翠兰律师: 报纸屡出昏招,明年新年献词,还要力挺它吗?
    【子产不毁乡校】 @广东政法@广州公安 援引的这句话典出《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乡校乃乡人聚会议政之公共空间,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刚浓墨重彩表扬完傅政华的 @南方周末 ,再做下广州警方,顺便追问下狼牙山案的处置结果?
    展开全文
    转发 360评论 6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他们说我是黑社会】138天洗漱用的全是马桶水;51天不让睡觉,眨眼就打;坐铁椅绞大腿,极端残忍的13天刑讯,一介村民被判成"黑社会",落得右脚残疾,饱受摧残。这是@福建陈惠良 的亲身遭遇,虐人之境堪称悲惨世界。🔗 网页链接 对比可阅韩国刑讯逼供《南营洞1985》🔗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983评论 26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陈有西: 回复@東海龍王668: 大上海的高级法院出了这样的大丑闻,五人都是这样重要的岗位,上海人大必须问责高院主要领导的责任。否则无以谢天下。 //@東海龍王668: @陈有西: 太极八卦掌。不自省检讨管理不力引咎辞职,反而矛头对准批评者,这就是当下中国官场的恶劣低下的政治道德。怎么学会了这一套?
    展开全文
    【上海高院代院长:法官违纪案给境内外敌对势力提供可乘之机】四名法官的违法违纪事件,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上海法院队伍形象,损害上海整体形象,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境内外敌对势力借机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攻击上海党政干部队伍提供了可乘之机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何兵: 夏天容易上火。 //@童之伟: 尼玛,老纸见个洋盆友你偷着录音像,老纸外省市讲个座挣点润喉费你在背后戳垮!还让不让老纸活?阿拉祖籍可是武汉的。[哼] //@布衣-乡丁: 这才是伟大的学者!
    我主张社会主义宪政,属社宪派。朝野各方人等爱我恨我,那都是他们的事,我就是我,该怎么说怎么说、该怎么做怎么做。但奉劝上海国保不要再盯着我,小心把老纸惹烦了[怒]。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说爱民都是妓女说贞操
    #朝鲜扣押中国渔船# 台湾渔民被菲律宾射杀,全世界都知道了,我们的官媒也大肆报道,甚至还有人批马英九软弱。可我们的渔船被扣押勒索,两周了既没报道,有关部门也不吭声,让人心寒。当国不知有民,民就不知有国。总要求人民爱政府,可人民最无助的时候,政府在哪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政府在哪里?
    展开全文
    转发 11009评论 359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九野律师

    【强制“法制教育”是公权力犯罪行为】据围观“黑监狱”律师披露:四川资阳法制教育中心是成建制的“黑监狱”,多的时候关押260多人,有的失去自由长达数年,还有多人在内非正常死亡。这是典型的公权力犯罪行为。资阳公安以“妨害公务”为名拘押11个围观律师,是罪上加罪!!!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