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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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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危害国家安全罪”可以有,但范围不宜太大。//@邱岳首: 当年废了“反革命罪”,也有“学者”称有里程碑意义,后来整出了个“危害国家安全罪”,换了个马甲继续收拾异见。
    【劳教废止,请不要意淫】劳教废止了,大家高兴的什么似的,特别是@浦律师在山顶 ,他为此作出了艰苦努力。劳教是个毒树,铲除了,固然值得高兴。但土壤还在,肯定还会长出什么变种来。所谓里程碑一说,则纯属意淫。里程碑是在路上的,宪政根本没有上路,哪里来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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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从百姓口袋拿钱的好办法,怎么可以取消呢?要知道,与民争利已经是有别于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标签了 //@袁裕来律师: 这是个关键。 //@服未: 所有景区都是祖先遗留的宝贵财富,何时才能取消高价收费,让国人自由地行走每寸国土![给力]
    九寨沟景区神回复:称售票处未被攻陷。http://t.cn/zRAKqyF。未被攻陷,为什么出动武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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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抓皆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刘晓原律师: 穿着囚衣,坐着审讯椅受审,比薄、刘的待遇低很多呀?
    【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曾伙同情妇等收21处房产】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日前一审被判死缓,当庭表示不上诉。案发前,杨汉中个人和伙同亲属、情妇收受、索要房产21处。这些房产分布在内蒙、北京、山东、广东、海南。🔗 网页链接 更多精彩新闻/资讯欢迎访问手机新浪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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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通货膨胀了吗[哈哈]
    【内蒙古政法委原副书记贪贿4000万被判死缓】9月30日,包头市中院一审宣判杨汉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汉中当庭表示不上诉。法院认定,杨汉中单独或伙同妻子、弟弟、情妇、司机等受贿4000多万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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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算犯罪?天朝的法律真是可以随意解释
    呼吁无罪释放@吴虹飞 ,她发的”想炸“微博,应是属于气话。她并没有说在某地已投放炸弹,以致造成当地民众惊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她的微博是在半夜发出,早上已删除,不可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法律上分析,仅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不能入罪,还要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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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兵: 卖瓜有风险。 //@潘石屹: 那一年,父亲带我去北道埠(现叫麦积区)卖瓜,卖完瓜。父亲带我去大众食堂吃了一大碗有馋人肥肉片的面条。他吃没吃,我记不清了。之后我骑在他脖子上看到了火车。 //@米瑞蓉: 父爱如山! //@任志强: 父爱。
    13岁那年,过年杀了猪。我和父亲骑自行车驮着猪肉到离家70里的县城卖,城里每斤肉能多卖两毛钱。中午,肉卖了大半,父亲领我到饭馆买了一碗面叫我吃,我边吃边问:你怎么不吃?父亲:我不爱吃面。等我不吃了的时候,父亲端过我剩下的半碗面汤泡上从家带的干粮吃的很香。多年后我才明白[泪]@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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